2022年6月8日下午,王濱同志主持召開區管委會2022年第10次常務會議。會議組織學習了《惠州市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
會議要求,一要深刻認識《惠州市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出臺的重要意義。建立政府法律顧問制度,充分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政府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中的法律保障作用,形成“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法律風險為主,事后法律救濟為輔”的工作機制,保障行政運作安全,是推進全面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一項重要舉措。《惠州市行政機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的出臺對于加快推進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提高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具有重要意義。
二要充分發揮法律顧問參謀助手作用。各單位要進一步提高對法律顧問工作重視度,重視法律顧問在重大行政決策、重要行政行為,有效發揮政府法律顧問在推進依法行政、建設法治政府中的積極作用。各單位要認真聽取法律顧問提出的意見建議,將其作為決策、處理問題時的重要參考和依據;選聘法律顧問要堅持專業性,要把真正具有良好政治素質、業務素質的法律服務專業人員充實到法律顧問隊伍中來,切實保障法律服務的效率和水平。
三要加強法律培訓。區法制局要梳理制定可實操的培訓內容,對全區各部門、各街道加強法律培訓,切實提高科學決策、依法決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會議還審定霞涌惠霞高速大亞灣沿線片區用地征地工作方案等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