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22日上午,王濱同志主持召開區管委會2021年第21次常務會議。會議學習《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
會議要求,各部門、各街道辦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覺、思想自覺和行動自覺抓好貫徹落實,切實提高我區依法行政能力,加快推動法治政府建設。一要深刻認識《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出臺的重大意義。《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出臺,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有關科學民主依法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是保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有效實施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推進我省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制度保障。各部門、各街道辦要提高思想認識,強化責任擔當,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切實提高我區行政決策質量和效率。
二要嚴格規范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各部門、各街道辦要按照《廣東省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的要求,嚴格履行重大行政決策程序,開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多個環節,暢通公眾參與渠道,增強公眾參與實效,提高專家論證質量,防控決策風險。要壓實各方責任,嚴格決策責任追究,確保決策過程符合程序、決策執行及時正確、決策評估客觀全面。
會議還審定了區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等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