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4日,區委副書記、區管委會主任王濱同志主持召開區管委會2019年第20次常務會議,會議專題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
會議指出,《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保護法》是政府監督管理海洋環境,履行保護海洋資源、防治污染損害、維護生態平衡, 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職責的重要依據,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
一要學深學透法律條文。《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的頒布、修訂和實施有利于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對強化生態環境監管、加強生態保護、維護生態安全,規范政府相關涉海部門的行政行為,構建海洋生態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全區各級各部門要認真組織學習,準確把握其內容,更好指導工作。
二要扎實做好貫徹落實。要切實加強海洋環境監督管理和海洋生態保護,全面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洋環境保護法》賦予的職責,嚴格落實海洋環境影響評價制度、海洋生態紅線制度、海域管理制度等監管制度,進一步強化海洋污染防治,進一步加大海洋生態保護與修復力度,推動全區海洋環境保護再上新臺階。
會議還聽取了我區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等工作匯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