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4月1日市政府黨組會和常務會議關于加強大亞灣安全生產工作的十項工作意見和建議,根據區管委會部署,結合大亞灣安全生產工作實際,制定了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亞灣區貫徹落實市政府對加強大亞灣安全生產工作十項意見和建議措施》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為使實施對象和社會公眾能更準確了解制定背景、法律依據、政策的有關特點,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近期,全國各地危險化學品企業事故不斷,國家、省、一再強調各地各部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果斷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為此,市政府于4月1日召開黨組會和常委會專題研究安全生產問題,對大亞灣區安全生產工作提出了相關意見和建議,對我區進一步加大石化區安全監管工作提供了工作指引。因此,我區結合實際需求,制定了具體的貫徹落實措施,以進一步加大對石化區安生監管工作。
二、制定依據
主要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指示批示文件。
三、制定的必要性
一是隨著我區經濟社會快速發展,特別是我區石化區幾個大型項目的引進,使我區風險點危險源大量增加,危化品安全生產問題日益突出,安全生產形勢嚴峻。
二是制定貫徹落實措施有利于多方主體。第一,有利于各職能部門加強對企業的監督和管理;第二,有利于為大亞灣社會和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第三,有利于企業自身發展。
四、主要內容
《通知》主要內容為:設置園區避險場所、車輛事故應急處置、車輛預約機制、臺風季節產品處置、海上消防、企業規范培訓等。車輛預約機制主要明確空車、重車預約及企業裝卸作業的預約時間、預約方式及停放標準;臺風季節產品處置主要明確企業“以儲定產,以銷定儲”的原則,針對預報的登陸熱帶氣旋登記對應的風壓值清楚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
五、涉及范圍
在大亞灣區石化區內進行活動的企業、個人及相關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