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讀:
一、制訂背景
為進一步提高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效果,提升行政決策水平,大亞灣區管委會辦公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惠州市行政決策程序暫行規定》《惠州市行政決策過錯責任追究暫行規定》《惠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規定》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了《大亞灣開發區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規定》。
二、后評價事項
重大決策后評價事項是指行政機關依法作出的涉及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決策以及與公共利益密切相關的專業性較強的決策,包括: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制定落實上級政府宏觀經濟調控和重要改革決策的政策措施;區管委會重要規范性文件的制定與修訂;年度財政預算(草案)的確定或調整,以及重大項目資金的安排;區管委會重大投資項目的立項審批;重大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統籌城鄉區域協調發展、產業結構調整與轉型升級、城鄉建設、土地與海洋利用、資源開發與生態保護、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社會管理與社會事業發展、行政管理體制改革等方面的總體規劃、重要的區域規劃和專項規劃、重大政策措施的制定與調整;重要的公用事業價格、公益性服務價格、自然壟斷經營的商品和服務價格的制定與調整;與公共安全直接相關的重大行政措施的制定與調整及對社會穩定風險進行評估;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重大行政決策。
三、后評價內容
(一)重大決策實施結果與決策目的是否相符合;
(二)重大決策實施的成本、效益分析;
(三)重大決策帶來的負面因素;
(四)重大決策實施在實施對象中的接受程度;
(五)重大決策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符合程度;
(六)主要經驗、教訓、措施和建議等。
四、后評價實施方法
(一)運用個體的、群體的訪談方法或采用文件資料審讀、抽樣問卷等方法采集整理決策信息;
(二)實行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統計分析決策信息;
(三)運用成本效益統計、抽樣分析法、模糊綜合分析法等政策評價方法實施評價,得出結論并加以綜合分析,最終取得綜合評定結論。
五、后評價結果運用
重大決策后評價形成完整的重大決策后評價報告,按工作分工報區管委會主任、副主任及相關領導研究審定;需集體討論審定的,報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審定,形成對重大決策繼續實施、調整或廢止的最終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