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日前在網站曬出《惠州市公安機關戶口登記、遷移入戶工作規范》的部分內容,市民關心已久的戶籍政策再次引起熱議。記者昨日從市公安局戶政支隊獲悉,《規范》只是公安部門內部下發的關于戶口登記、遷入等方面的工作指南,與我市入戶政策調整沒有關系。
我市最新入戶政策已放寬很多
去年11月,《惠州市進一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實施方案》經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后正式印發,我市公安機關自此停止受理購房入戶業務。
《方案》關于市轄區(惠城區、惠陽區、大亞灣開發區、仲愷高新區)落戶政策中明確,“在市轄區居住滿3年,并有合法穩定住所(含租賃),合法穩定就業滿3年
(按照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滿3年或連續經商滿3年的人員),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未婚子女,可以在當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關于引進人才入戶方面明確,“具有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畢業生或經地級以上市相關部門認證的中級技能型以上人才,經濟發展特別需要的特殊技能型人才和特殊專業技術人員,以及經組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及人才交流中心辦理有關手續的其他各類人才到我市工作,其本人及直系親屬可在實際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用人單位或個人不能解決入戶地址的,可遷入當地政府指定的戶籍代管機構”。
包括親屬投靠入戶、縣(區)入戶政策等在內,實際上我市最新入戶政策—《方案》比較之前已經放寬很多。但由于設置了過渡期,市轄區居住就業滿3年政策一直沒有實施。此次《規范》下發后,我市公安機關也開始受理此項業務。
《規范》將向社會廣泛發放
市公安局戶政支隊相關負責人昨日向記者明確表示,此次下發的
《規范》只是公安戶政部門內部文件,目的在于指導基層戶政民警,在日常工作中按此標準辦理相關事宜。“《規范》只是在《方案》的框架范圍內,對于公安機關受理、審批等工作流程作出進一步明確,根本無關入戶政策的調整。”該負責人說。
由此可見,《規范》僅是公安機關經過幾個月的實際工作,總結在受理、審批等工作程序上的經驗,以便更加合理化、科學化、便捷化。不過,該負責人也介紹,接下來《規范》的內容會印刷成宣傳單張并通過其他渠道向全社會廣泛發放,目的在于讓申請入戶人員更加了解所須提交的相關證件、材料等,便于公安機關向市民提供更加優質、便捷、快速的戶政服務。
我市仍不受理購房入戶業務
對于大家比較關心的購房到底能不能入戶問題,該負責人明確表示,我市公安機關目前仍然不予受理購房入戶業務。
此外,對于大家比較關心的就業居住滿3年是就業、居住二選一還是必須同時具備,居住、就業滿3年是在一個縣區還是不同縣區等問題,該負責人解釋說,就業和居住需要同時具備,缺一不可;居住年限市轄區(4區)通用。
該負責人還表示,房屋產權人可書面同意租住人員入戶租房地址,如房屋產權人不同意租住人員入戶,租住人員可申請遷入集體戶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