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
印發《霞涌街道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
8500平方米商住用地及3000平方米
工商用地留用地補償落實
方案》的通知
惠灣管函〔2025〕22號
霞涌街道辦事處,區各有關單位:
為了妥善解決壢下塘小組歷史遺留問題,積極拓寬留用地補償渠道,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將《霞涌街道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8500平方米商住用地及3000平方米工商用地留用地補償落實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霞涌街道辦反映。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4月24日
霞涌街道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8500平方米
商住用地及3000平方米工商用地
留用地補償落實方案
為保障權利人合法權益,滿足人民群眾對被征收土地補償的多樣化需求,積極拓寬留用地補償渠道,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參照《惠州市集體土地征收與補償辦法》(惠府〔2025〕6號)和《惠州市自然資源局關于房屋征收實施房票安置的意見》(惠市自然資〔2025〕149號)等有關規定,結合霞涌街道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土地面積
鑒于壢下塘股份經濟合作社所屬土地范圍內,沒有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可供選址安排作為留用地,根據《關于石化拓展區征地搬遷政策研討會的簽報》《關于霞涌山子頭、石井澳村莊整體搬遷工程指揮部第三次會議的簽報》,同意按留用地石化拓展區項目征收霞涌壢下社區壢下塘小組集體土地,通過折換,安排壢下塘小組8500平方米國有商住地及3000平方米工商用地(其中商業20%、工業80%)。
二、土地價值
依據《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征收農村集體土地留用地安置管理工作的意見》《惠州市征地留用地安置管理辦法》等文件規定和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集體意愿,對上述土地權益進行等值貨幣量化后,將相應補償款以“房票”形式進行補償。
通過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評估,壢下塘8500平方米商住用地評估價值6900.3萬元,3000平方米工商用地(其中商業20%、工業80%)評估價值824.88萬元,兩宗地塊共計7725.18萬元。
三、補償對象
補償對象為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
四、補償方式
由霞涌街道辦向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按照土地權益進行貨幣量化后兌付同等價值即7725.18萬元的房票,不再支付現金補償。
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可持房票在大亞灣轄區范圍內選購政府統籌房和市場商品房。每張房票的票面金額、權利人,按照一房一票的原則,根據壢下塘股份合作經濟社村民表決通過的分配方案確定。
五、優惠政策
使用房票購買的房屋,成交價格不超過貨幣補償部分,按照《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廣東省契稅具體適用稅率等事項的決定》(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86號)有關規定免收契稅。
六、土地價值兌換流程
具體參照《大亞灣區房屋征收房票安置實施意見》執行。本方案由大亞灣開發區自然資源分局、霞涌街道辦共同解釋,方案中涉及的房票兌付資金于2025年財政預算調劑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