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大亞灣區開展
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灣管函〔2021〕10號
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區屬及駐區相關單位:
《大亞灣區開展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綜合整治工作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
大亞灣區開展海上旅游載客船舶
綜合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推進我區海上旅游載客船舶清理整治工作,保障我區海上旅游交通安全,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堵住非法源頭、打擊非法船舶、管好合法船舶”的原則,集中整治,綜合治理,依法嚴厲查處海上違法旅游載客船舶,建立健全海上旅游載客船舶安全管理體制機制,規范安全責任體系,維護海上交通安全管理秩序。
二、領導機構
成立大亞灣區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綜合整治工作專班,統籌領導、組織、協調全區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綜合整治工作。
工作專班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局長擔任,辦公室副主任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副局長、大亞灣海事處副處長、區交通運輸局副局長、澳頭街道黨工委委員、霞涌街道黨工委委員擔任,具體負責清理整治、協調和組織工作。
三、整治工作內容
(一)規范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管理
海上旅游載客船舶實行旅游載客公司統一管理,公司須具備相應營運資質,全區納編船舶的容量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聘請技術單位予以評估確定。現行運營的霞涌霞景、澳頭華俊、三漁港三家管理公司須在過渡期(1年)內完善相關資質手續,如在過渡期內不能完善,則由街道辦事處按程序選取管理公司。
一是由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負責完善旅游載客船舶管理公司資質,區交通運輸局、大亞灣海事處、區市場監管局負責指導完善相應資質手續。
完成時限:2021年4月底前
二是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牽頭,大亞灣海事處、區交通運輸局協助,負責督促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管理公司落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對每條運營船舶的日常監管,強化運營前、中、后三個階段安全監管措施,建立健全運營管理體制、機制,配齊、配全船舶設施。
具體要求:1.2021年4月1日前公司名下已有的納編船舶,船舶所有人原則上為澳頭、霞涌轄區本地戶籍的居(漁)民,不符合條件的,依法予以清退。2.2021年4月1日后新納編的船舶,必須證照齊全,船舶所有人原則上為澳頭、霞涌轄區本地漁業戶口漁民。3.所有納編船舶必須配齊救生、滅火器等安全設施,加裝定位、通導系統。不得出現私自更換船體、發動機類型、增大馬力等行為。4月1日前已有的納編船舶如有私自更換船體、發動機類型、增大馬力(超60匹)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行為,責成船主限期5個工作日內整改完畢,整改后予以使用1年,1年后作自動淘汰處理;4月1日后新納編的船舶如發現違反規定行為,由街道辦事處督促公司取消納編資格。4.納編船舶由公司統一編號,制作外觀標識,不符合要求和不配合管理工作的船舶不得納編。5.公司名下新納編船舶的駕駛人員須持有海事部門發放的船員有效證件,經崗前培訓,熟練掌握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后持證上崗;公司必須為納編船舶購買駕駛員游客險等保險,每年組織安全駕駛培訓和安全演練活動不得少于兩次。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是規范船舶更新改造工作
1.自本方案印發實施3個月內,以自愿為原則,由街道辦事處鼓勵、發動船主將2021年4月1日之前納編管理的船舶進行更新改造,在簽訂不再使用舊船承諾書后,由區管委會予以適當獎勵。
2.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街道辦事處配合對所有納編船、生計船加裝定位系統,并落實分級管控。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二)規范旅游船舶游客上落碼頭
一是固定碼頭上落點。指定南港碼頭、濱海公園碼頭、前進碼頭、東升村碼頭、小桂老碼頭、珍珠場碼頭、高山角碼頭、霞涌千帆閣碼頭、小徑灣碼頭、黃金海岸碼頭、下沙碼頭、泡泡海碼頭及三門島北扣碼頭等作為陸上固定上落點,由區管委會進行基礎建設,建設完成后移交所屬街道委托管理公司進行日常管理,簽訂合作協議。管理公司安排專人、配置相應的信息監控系統、外觀標識、須知牌示、安全防范等設備設施。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二是劃定停泊海域。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街道辦事處配合,在澳頭、小桂、霞涌、三門島區域劃定固定海域作為停泊區。街道辦事處按漁港規范化建設標準進行修繕,并按照船型(旅游載客船舶、漁船)分區,分類管理,配置相應的信息監控系統、外觀標識、須知牌示、安全警示提醒等。各停泊區僅限駕駛人員上落。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三是加強漁港規范管理。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大亞灣海事處、區交通運輸局等部門配合,采用圍蔽方式對澳頭、霞涌漁港實施封閉管理,加強對進出船只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穿戴救生衣等安全措施,確保安全通行。對不服從管理、不安裝定位、不穿戴救生衣等行為,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完成時限:2021年6月底前
四是嚴厲打擊非指定碼頭上落客行為。由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負責安排專人對前進、飛帆、漁人碼頭、水產碼頭、金門塘安置區、濱海公園,衙前綠道、烏山頭綠道沿線等重點區域進行巡查監管,嚴厲打擊在非指定碼頭上落客行為。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 聯合執法及集中打擊
一是由綜合整治專班辦公室牽頭,各執法單位固定人員成立聯合執法組,建立聯合執法機制和應急處置機制,通過陸上巡、港內查、海上搜等方式,針對“三無”船舶、涉漁船舶載客以及其他影響水上交通安全、非法運營、隨意上下客、無證經營等違規行為不定期組織開展巡查執法。對私自改裝的有證船舶,由船舶發證機關予以監管和處置;查扣的涉漁“三無”船舶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依法處置;查扣的涉交通、旅游載客的旅游船舶由大亞灣海事處、區交通運輸局牽頭依法處置;對查扣的超馬力“三無”船舶,由區海防打私辦牽頭依法處置;生計船及納編船舶的日常監管和處置由街道辦事處牽頭負責,其他有關部門積極配合;對于涉嫌無證駕駛的船員移交相關部門處理。4月10日至4月30日組織開展“三無”船整治專項行動。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二是按照屬地管理和行業監管責任要求,由街道辦事處對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管理公司進行日常監督檢查,對檢查出的違規情況交由相應的職能部門依法處理。對兩次及以上違反納管規定的納編船、生計船,由街道辦事處取消其納編資格,按照“三無”船舶予以打擊取締。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是加強海域聯合巡查,持續保持高壓執法,鞏固行動執法成效。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是著力落實懲罰措施,對違反有關規定的漁民及公司,采取列入信用黑名單、公開曝光、取消政策支持以及1至2年內禁止申請新造或購買新船舶等處罰措施。
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四、重大節假日聯合值守執法行動
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元旦及春節等重大節假日,節前由澳頭、霞涌街道辦事處牽頭制定聯合值守執法方案,召開專題會議部署,按照“海陸并舉,統籌聯動”的原則,分海、陸兩個重點安排值守執法。
一是陸地岸線及船舶停靠上落點由街道辦事處牽頭,區公安局、區執法分局、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配合做好值守,嚴防“三無”船舶出海、載客,嚴防存在超載及不穿救生衣等違規行為的船舶出海。
二是海上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區交通運輸局、大亞灣海事處、區公安局(海島大隊,澳頭、霞涌派出所,石化區大隊海上中隊)、市海警局大亞灣工作站等部門配合,共同打擊違規出海船舶。
三是對轄區海域內主要無居民海島,由區海洋與漁業分局牽頭,保護區管理處、街道辦事處等部門配合,安排專人和船舶進行值守,嚴防游客違規上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各成員單位要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海上旅游載客船舶綜合整治工作,細化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強化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行動,確保完成整治任務。
(二)加強信息報送。各成員單位做好對清理整治海上旅游載客船舶工作信息收集工作,及時報送區工作專班辦公室。
(三)及時總結提高。各成員單位對開展行動進行全面總結,及時查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總結經驗,建立長效機制。
相關稿件:
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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