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灣管辦函〔2019〕10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根據國家、省、市關于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的部署要求,為扎實推進我區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實現城市困難職工與全區同步邁入小康社會目標,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就做好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各有關部門要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要求,以建檔立卡的城市困難職工為主要對象,以增強困難職工造血功能為主、兜底輸血為輔,以精準識別、因戶施策、精準幫扶為工作重點,堅持“統籌協調、突出重點、分級負責、精準聚焦”的原則,采取就業扶持一批、創業發展一批、醫療救助一批、教育幫扶一批、社會救助兜底一批的幫扶措施,精準實施困難職工幫扶解困,確保2020年底困難職工全部脫困,與全區同步邁入小康社會。
二、工作對象
解困脫困對象主要包括五類:
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經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難的城市職工家庭。
二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1.5倍以內(含),由于本人或主要家庭成員患病、子女上學、殘疾、單親及其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難的城市職工家庭。
三是家庭人均月收入在當地最低生活保障標準3倍以內(含),但由于遭受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城市職工家庭。
四是加入工會組織、長期居住在城市且工資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生活遇到特殊困難的農民工納入解困脫困范疇(已納入農村扶貧對象的除外)。
五是針對我區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實際,在化解過剩產能中新產生的城市困難職工,在建檔立卡的基礎上,納入解困脫困范疇。
三、工作目標
以全區各級工會上報全國工會幫扶工作管理系統,且已建檔(截止2016年10月31日)的困難職工為對象,從2018年起,每年按比例完成解困脫困任務。其中,2018年完成40%,2019年完成40%,2020年完成20%,確保到2020年困難職工同步邁入小康社會。2016年11月1日以后新申請認定的困難職工,由全區各級工會列入解困脫困對象增量庫,同步進行解困脫困。
四、工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大亞灣區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為區總工會主席,成員由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工商聯、區宣教局、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工貿局、區衛計局、區住建局、區稅務局各1名負責人組成。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總工會,辦公室主任由區總工會分管領導兼任,成員由各成員單位相關科室負責人組成。各有關部門要把做好困難職工幫扶解困工作作為打贏脫貧攻堅戰、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重要內容,納入重要民生實事項目,統籌部署推進,跟蹤督促落實。建立健全困難職工幫扶解困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措施。深入困難職工,加強分類指導,協調解決問題。建立困難職工幫扶解困工作長效機制,整合資源,創新方法,形成困難職工幫扶解困工作合力。
(二)明確工作職責。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各司其職,形成城市職工解困脫困工作合力。
1.區總工會:負責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具體落實困難職工家庭的摸底調查、建檔立卡、精準識別、分類幫扶等工作;鼓勵和動員有條件的企業、社會組織及個人參與解困脫困奔康工作,探索向市場購買服務的方式,引進專業力量,提高幫扶效果;整合各成員單位相關的政策資源和項目措施。
2.區人社局:對有勞動能力且有就業意愿但未實現就業的困難職工家庭,通過政策咨詢、技能培訓、就業服務、創業扶持、保障權益等措施,著重幫助其實現就業創業,提高家庭收入實現解困脫困。落實各項社會保險政策,確保困難職工社會保險權益;協助相關單位落實因病致困的職工大病互助醫療保障計劃。(區總工會、區社保局、區工商聯、區工貿局、區稅務局協助)
3.區衛計局:加強對醫院的監督管理,規范醫療服務,提高服務質量。健全疾病應急救助制度,督促落實疾病應急救助政策,做好疾病應急救助制度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及其他社會救助制度的銜接;在本區行政區域內發生急危重傷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確或無力支付相應費用的患者,醫療機構對其緊急救治所發生的費用,可以申請疾病應急救助基金補助。(區總工會、區人社局、區民政局協助)
4.區宣教局:推動城市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納入國家“獎、助、貸、勤、減、免”學生資助政策體系范疇,推動形成多方聯動的協作機制,讓城市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享受當地實施的覆蓋學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助學政策,大力引導社會公益助學資金向城市困難職工家庭就學子女傾斜,確保其順利完成學業。(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區民政局、區財政局協助)
5.區住建局:推進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對沒有住房和居住危房的困難職工家庭落實有關保障性住房政策,對符合住房保障條件的困難職工優先租住公共租賃住房,切實解決好困難職工家庭住房問題。
6.區民政局: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按規定程序納入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人員供養范圍。健全完善救助制度,加大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慈善救助等幫扶力度,對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導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城市困難職工,做到應救盡救,給予應急性、過渡性救助。切實保障城市困難職工基本生活權益,最大限度地幫助因病致困的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區總工會、區人社局、區衛計局協助)
7.區財政局:協同管理城市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資金,指導相關單位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加強對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和監督。區財政局依區總工會申請,另行核定區財政配套資金。
(三)加大支持力度。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人、財、物投入,集中優勢力量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統籌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與實施大扶貧、大數據戰略行動和各項民生政策的精準銜接,爭取和整合相關政策、項目、資金,加大對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支持力度。加強幫扶資金管理使用的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違紀違規行為,確保困難職工解困脫困資金發揮最大效用。
(四)加強宣傳引導。充分運用網絡、微信、微博等新興媒體,加大對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宣傳力度,調動各方力量參與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加強對困難職工的思想教育,引導他們正確對待生活中遇到的苦難和問題,堅定信心、不畏艱難,通過自己的辛勤勞動創造美好生活。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2月3日
相關稿件:
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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