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管委辦便箋1061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提高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的實施效果,提升行政決策水平,根據《大亞灣開發區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規定》(惠灣管辦〔2018〕8號)精神,經區管委會同意,全面啟動2018年大亞灣區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F將《2018年大亞灣區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實施方案》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10月10日
2018年大亞灣區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按照區管委會的決策部署,不斷推進和完善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機制,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對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的決策過程、執行情況、實施效果進行調查研究和綜合評價,有效掌握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了解公眾對有關重大決策的意見和建議,為區管委會實施和完善重大行政決策提供科學性、可行性的修改完善依據,進一步提高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質量和水平,切實保障重大決策的合法性、科學性和有效性。
三、評價項目及內容
(一)評價項目
1. 政府投資項目:根據區工貿局、財政局推薦,選取以下項目作為2018年政府投資后評價項目:
公交惠民改革項目。(責任單位:區交通運輸局)
基本情況:根據《國務院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指導意見》(國發〔2012〕64號)《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城市優先發展公共交通的實施意見》(粵府〔2013〕120號)等精神和區委、區管委會的決策部署,我區于2015年1月1日起實施公共交通共同體的運營模式改革(TC模式),全區納入公交惠民改革的公交線路25條,公交車輛360臺。通過公交惠民改革,全面增強公交線網覆蓋,淘汰更新老舊公交車輛,提升車輛設施檔次,創新公交服務監管,提升公交服務水平。
2.規范性文件:根據區法制局推薦,選取以下規范性文件作為2018年規范性文件后評價項目: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細則》(惠灣管〔2016〕42號)(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基本情況:《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實施細則》是根據《惠州市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對我區保障性住房的建設和管理進行規范,并對我區建設保障性住房房源面積、戶型、質量進行有效監管。
(二)評價內容
1. 決策過程是否科學、合理、合法;
2. 決策實施過程和管理控制情況(包括項目立項、招投標、進度、資金管理等方面);
3. 決策實施結果與決策目的是否相符合;
4. 決策實施的成本、效益分析(效益包括經濟、政治、社會等方面);
5. 決策實施在實施對象中的接受程度;
6. 決策帶來的負面影響;
7. 決策實施與經濟社會發展方向的符合程度;
8. 主要經驗、教訓、措施和建議等。
四、評價方法
委托第三方評估機構評價。
五、工作原則
(一)堅持獨立的原則。評價工作始終堅持獨立的立場,不受外界干擾和受委托者意圖的影響,依據國家有關法規和規章制度及可靠的資料數據,對被評價對象獨立做出評價。
(二)堅持客觀的原則。從實際出發,通過現場調查和核實,在掌握翔實可靠資料的基礎上,以客觀公正的態度,運用科學的方法,對被評價事項做出科學、嚴謹、客觀、全面、實事求是的評價,評價依據的數據資料真實有效,評價結果具備充分的客觀依據。
(三)堅持公正的原則。堅持多種形式和渠道保證公眾參與,充分考慮社會各方面意見。評價內容、標準、過程應向社會公開公示,評價結論不得偏離公正客觀的立場。不得預設評價結論或者根據預設結論收集信息資料。
(四)堅持科學的原則。在評價過程中,必須根據評價的特定目的,針對評價項目的實際情況,選擇合適、適用的評價標準和方法,制訂可行的評價方案,使評價結果科學、準確、合理。
六、組織領導
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督查辦)負責具體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的組織實施。
七、實施步驟
評價工作包括評價準備、評價實施和評價結論形成三個實施階段。
(一)評價準備階段。(2018年10月8日—11月10日)
1. 確定評價項目。遴選2018年度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項目。(10月25日前完成)
2. 印發工作通知。以區管委會辦公室名義印發2018年度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通知。(10月30日前完成)
3. 確定委托機構。按有關規定確定第三方評價機構,明確委托評價具體內容和要求,簽訂合作協議。(11月10日前完成)
(二)評價實施階段。(2018年11月10日—2019年2月28日)
1. 自查自評。評價項目責任單位按照本方案評價內容要求,對評價項目執行情況開展自評,形成自評報告報送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11月25日前完成)
2. 制定評價計劃。第三方評價機構按要求明確各項工作時間安排,草擬評價報告提綱,落實評價團隊組織,制定評價計劃,經后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審定后開展評價工作。(12月10日前完成)
3. 實施評價。第三方評價機構按評價計劃逐項推進評價工作落實,在計劃時限內完成各項工作,完成評價報告初稿報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2019年2月28日前完成)
(三)評價結論階段。(2019年3月1日—31日)
1. 審定評價報告初稿。召開區管委會重大行政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會議(可邀請具體評價人員參加),討論審定第三方評價報告初稿,提出修改意見,第三方評價機構進行修改完善。(2019年3月10日前完成)
2. 正式形成評價報告。第三方評價機構根據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意見修改完善評價報告,形成正式報告提交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2019年3月25日前完成)
3. 提交區管委會審定。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領導小組辦公室按程序將第三方后評價報告報經后評價領導小組審核,然后呈報區管委會有關領導審定。(2019年3月31日前完成)
八、評價結果運用
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形成完整的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報告,按工作分工報區管委會主任、副主任及相關領導研究審定;需集體討論審定的,報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審定,形成對重大行政決策繼續實施、調整或者廢止的最終決定。
九、工作經費
委托第三方評價所需經費由區財政局統籌解決。
十、工作要求
(一)評價項目責任單位要高度重視后評價工作,積極開展項目自查自評,按時完成自評報告,同時認真配合第三方評價機構完成評價工作。
(二)區工貿局、財政局、法制局等部門認真配合做好第三方評價機構的篩選工作和經費保障,確保后評價各項準備工作按時完成。
(三)第三方評價機構要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科學的評價原則,實事求是開展評價,按要求在規定時限提交優質的評價報告。
(四)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依法依規組織開展后評價工作,嚴格遵守政策法規,依法依規選取評價機構,全程跟蹤統籌協調,確保各項工作按時順利推進,保質保量完成2018年區管委會重大行政決策后評價工作。
相關稿件:
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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