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GGS-2020-004
惠灣管〔2020〕2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廣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推動和深化我區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打贏藍天保衛戰,減少空氣污染,營造宜居生活環境,適應新時代社會發展需要,以保障人民群眾居住環境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實施燒烤規范化管理,解決燒烤油煙、煙霧污染環境空氣問題,促進環境空氣質量改善,實現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文明建設和諧統一。現就全區禁止經營性露天燒烤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大亞灣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經營性露天燒烤。
二、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場所,在庭院、封閉場地、疏導區、市場內擁有經營房屋等場地條件,持有合法手續的經營性露天燒烤經營商戶,應入室經營,實施店內燒烤、油煙降解凈化等規范管理和標準化整改。
三、對無證照,違反環境保護、食品安全等法律法規規定的露天燒烤經營商戶,由區城管執法分局、生態環境分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按職責依法責令整改;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查處。
四、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本通告事項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鼓勵公民舉報違法經營性露天燒烤行為,職能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權益。城管執法部門舉報電話:12319;生態環境部門舉報電話:12369;市場監管部門舉報電話:12315。
六、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三年。
特此通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