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大亞灣開發區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惠灣管辦函〔2021〕26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有關單位:
《大亞灣開發區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已經區管委會領導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1年6月30日
大亞灣開發區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
放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提升全區食品安全監管效能,壓實企業主體責任,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提升全區食品安全整體水平,根據《食品安全法》、《關于落實食品安全黨政同責的實施意見》、《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食品安全責任制規定》和《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落實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的意見》等規定,認真貫徹“黨政同責”,嚴格執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切實做到食品安全“四個最嚴”,結合大亞灣區實際,在全區范圍內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標
以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為標準,全面排查種植養殖、生產、加工、流通、餐飲等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切實有效防范和解決轄區食品安全隱患,避免區域性、系統性安全風險發生。
二、排查治理內容及重點
(一)排查治理內容
各單位對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表(詳見附件1-1)組織開展各自監管領域排查整治。各街道辦負責本轄區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的排查、登記、函告等工作;各職能部門負責監管領域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的排查和整改工作;各行業主管單位負責管理領域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管理責任排查和跟蹤整改情況。
(二)重點環節及分工
1.種植養殖環節:區社管局、海洋與漁業分局負責各自職能范疇內進入市場銷售之前的食用農產品的安全監管執法,各街道辦負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2.生產加工環節: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食品生產企業、加工小作坊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各街道辦負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3.食品流通環節:區市場監管局負責農貿市場、超市、酒吧等各類食品經營單位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區糧食局負責政策性儲備糧質量安全監管,區工貿局負責大型超市食品安全管理,各街道辦負責食品流動攤販執法及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4.餐飲消費環節: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餐飲業食品安全監管執法,宣教局負責中小學校、幼兒園、教育培訓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住建局負責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民政局負責養老機構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旅游局負責A級以上旅游景區及星級酒店食品安全管理,各街道辦負食品安全屬地管理責任。
三、時間和步驟
本次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行動分三個階段進行。
第一階段:集中排查階段(7月1日至8月30日)
各街道辦、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對照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標準對全區各自監管(管理)領域食品生產經營業戶進行拉網式摸底排查,采取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方式,深入了解和掌握轄區各環節食品安全隱患和突出問題。
第二階段:整改提升階段(9月1日至10月15日)
各單位對排查發現的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的問題,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予以處罰,認真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治措施,明確人員、任務、措施、期限,切實治理到位,最大程度的消除風險隱患。按照《大亞灣區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情況表》進行匯總、登記。
第三階段:檢查總結階段(10月16日至10月30日)
各街道辦,各有關部門排查治理工作中發現的問題和好做法、好經驗,要認分析、總結,探索建立以食品安全法律責任為抓手的食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全面提升全區食品安全監管水平。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各單位要切實提高對食品安全法律責任隱患排查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切實增強風險意識、責任意識,與目前開展的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和日常監管各項工作有機結合,把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始終,確保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二)落實責任。各相關部門和各街道辦要認真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細化分解任務,將責任層層落實到個人,各相關單位和人員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溝通協作,抓好責任范圍內的排查治理工作,并將工作任務、責任人員清單和工作計劃報區食安辦備案。
(三)加強督查、考核。各單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要做到有部署、有檢查,同時要加強信息報送。治理排查行動結束,區食安辦將組織食品安全督查組對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查,以食品安全法律“十不放過”為標準對各環節經營單位進行檢查,督查結果向全區通報并作為食品安全年度考核依據,分值占食品安全年度考核評分50%權重(詳見食品安全法律責任“十不放過”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