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工作部門: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收共管共治工作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稅務局反映。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9年11月27日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實施建筑安裝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做好地方稅種征收管理有關會議精神,加強地方稅種征收管理,進一步規范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源管理,防范稅款流失,區管委會決定在大亞灣區內實施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收共管共治,逐步形成政府牽頭、部門協作、信息共享、共管共治的稅收綜合治理機制,共同營造一個法治、公平、有序、和諧的稅收環境,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關于涉稅信息共享工作
稅務部門開展后續管理與風險管理,有關部門的涉稅信息要予以共享支持。在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提供技術支持的基礎上,各有關部門共享房地產開發項目從取得土地使用權到確權辦證各個環節的涉稅信息(含歷史存量信息、增量信息),包括土地使用權→項目立項→規劃許可→施工許可→預售→竣工驗收→工程結算→確權辦證等環節的涉稅信息,以及上游建筑用河砂碎石等應稅礦產品的開采信息。
(一)采集內容。由區工貿局共享的涉稅信息:項目備案信息。由區國土分局共享的涉稅信息:包括基準地價信息、土地交易信息、單位(企業)土地確權信息、個人非住宅的土地確權信息、“三舊”改造批準信息、補繳土地出讓金信息、農用地轉用信息、經批準臨時用地信息、未批先占用地查處信息、全區采礦權信息及收費信息、礦產品開采信息。由區住建局共享的涉稅信息:包括工程報建信息、施工合同網簽信息、工程結算信息、竣工驗收備案信息、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信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信息、市政工程設施配套費征收信息。由區房管局共享的涉稅信息:包括單位(企業)房屋產權信息、增量房確權信息、增量房網簽合同信息、預售許可證及預售房樓盤信息、預售資金監管賬戶的銀行流水及資金余額信息。由區財政局共享的涉稅信息:政府項目工程結算信息及預算單位的基建支出信息,即支付系統中支付類型為“基建支出”的有關信息。
上述采集內容由區稅務局細化并與有關部門商定各類涉稅信息的具體采集內容、數據類型和格式,由有關部門負責在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進行數據資源編目。市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負責開發數據接口,提供涉稅信息共享交換服務。
(二)采集范圍。涉稅信息包括歷史存量信息和增量信息。其中歷史存量信息指歷史全量信息或從2008年1月1日到2019年9月30日的信息,增量信息指2019年10月1日以后新發生業務的信息。
(三)采集渠道。對于歷史存量信息由有關部門與區稅務局(雙方)在2019年10月31日前通過電子介質實現信息批量(一次性)采集;增量信息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交換平臺實現實時/按月/按季采集,由區信息中心提供涉稅信息共享的技術支持,并協調與有關部門系統對接的數據接口開發工作。區各有關單位負責協調本單位自建系統承建商配合開發接口,并向財政部門申請接口開發費用預算。
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國土分局、住建局、房管局、財政局、稅務局、信息中心。
二、關于稅收共管共治的工作
隨著“放管服”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行,稅務部門的征管方式從事前審核轉變為事中事后監管、從無差別管理轉變為風險管理、從經驗管理轉變為大數據管理,需要針對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源管理的薄弱環節,加快建立稅收共管共治工作機制,助力稅務部門轉變稅收征管方式提高征管效能。
(一)加強外省(市)來灣施工企業的涉稅管理。為確保外省(市)來灣的施工企業及時足額在提供應稅服務所在地預繳稅款,由有關部門實施稅收共管共治。
(1)從2019年9月1日起,由區住建局在外來施工企業信息登記和施工許可環節,輔導并提醒企業遵從稅法的規定及時足額在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區房管局在房地產預售資金監管環節,對以預售資金支付工程款用款審核時,要重點關注外省(市)施工企業是否提供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信息,并逐筆登記對應的憑證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向區稅務局反映。
(2)由區財政局發函指導預算單位在簽訂政府項目施工合同時,要通過合同約定施工企業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在支付政府項目工程款時,要重點關注外省(市)施工企業是否提供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向區稅務局反映,并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3)從2019年9月1日起,由區交通運輸局、住建局、公用事業局、代建局、社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以及財政撥款的預算單位,作為建設單位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要通過合同(或補充合同)約定施工企業依法及時足額繳納稅款及相應的違約責任;在對外省(市)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時,要重點關注外省(市)施工企業是否提供項目所在地預繳稅款的完稅憑證信息,并逐筆登記對應的憑證信息,發現問題及時向區稅務局反映,并按合同約定追究違約責任。
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工貿局、住建局、房管局、稅務局、公用事業局、代建局、社管局,各街道辦事處。
(二)加強大型基礎設施建設期間的涉稅輔導。針對目前全區在建港口、鐵路及高速公路等大型基礎設施建設,相當部分是央企或大型外省(市)施工企業中標承建的實際情況,由區工貿局牽頭會同區住建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社管局、交通運輸局、公用事業局、稅務局等有關部門聯合制訂有效措施,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提升服務水平,加強對大型基礎設施建設單位(發包方)的涉稅輔導,力爭通過合同約定方式由中標方按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1號第二點的規定,由中標方在項目所在地成立子公司(或分公司)并以內部授權或者三方協議等方式,由子公司(或分公司)在項目所在地繳納增值稅并向發包方開具增值稅發票。
責任單位:區工貿局、住建局、財政局、市場監管局、社管局、交通運輸局、公用事業局、稅務局。
(三)協助制訂我市村企合作稅收指引工作。鑒于我區部分“三舊”改造(村企合作)項目屬于村集體名下的國有土地的合作改造,其改造模式與《廣東省“三舊”改造稅收指引》中所列模式不同,目前該類型項目大部分進入確權辦證、土地增值稅清算的稅收環節,其中村集體(村民)取得的返還物業、村集體名下土地掛牌后更名等行為的定性以及相對應稅收政策亟待明確。目前市稅務局、自然資源局共同研究有關政策執行口徑,區國土分局和住建局應及時掌握各種村企合作的類型,與區稅務局建立相關涉稅信息交換機制,共同協助完成我市村企合作稅收指引的制訂工作,確保上述類型的項目應納稅費及時足額入庫。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國土分局、住建局。
(四)建立不動產、土地交易價格認定工作機制。稅務部門在不動產交易稅收管理過程中,以下情形需要提請同級價格主管部門啟動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工作:一是對于土地使用權轉讓,納稅人申報交易價格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且無法取得同片區同時期國有土地掛牌出讓交易價格作為參考計稅價格的;二是對于房地產交易,納稅人申報增量房(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新建造的商品房,有住房城鄉建設部門備案價或價格監制的除外)交易價格明顯偏低(如低于成本價格)又無正當理由,且無法取得當地當年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作為參考計稅價格的;納稅人申報存量房(指已被購買或自建并取得所有權證書的房屋)交易價格低于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的最低計稅價格,經主管稅務機關集體審議確認無正當理由,且不接受存量房交易價格評估系統的計稅價格的。由稅務部門向區工貿局下屬的價格認證中心提出價格認定協助申請,價格認證中心開展涉稅財物價格認定服務并出具認定結論書。區國土分局、房管局等相關部門提供有關交易價格信息,配合區工貿局下屬的價格認證中心開展涉稅財物價格認定工作。
建立不動產、土地交易價格爭議解決工作機制,由區財政局對價格認證中心提供經費保障。
責任單位:區工貿局、財政局、國土分局、房管局、稅務局。
(五)落實工程管理信息化工作。為加強建設工程類的管理,滿足新形勢下政務信息資源共享的需要,提高建設工程類涉稅信息(包括施工許可、施工合同網簽、工程結算備案、竣工驗收備案,下同)共享的真實性、及時性和準確性,區住建局在全市的建設工程管理信息平臺同步實施施工許可、施工合同網簽、工程結算備案、竣工驗收備案的信息化管理。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
(六)協助建立建筑安裝造價咨詢企業及造價專業人員誠信管理體系。按規定房地產開發項目的工程預(結)算工作都需經造價咨詢企業及造價專業人員的審核;稅務部門在開展房地產開發項目稅源管理時,根據需要引入建筑安裝造價專家咨詢機制,由有資格的造價專業人員提供建筑安裝造價咨詢服務。為搭建公開透明、公平公正的專家咨詢機制,由區住建局(造價部門)協助市住建局建立造價咨詢企業和造價專業人員信息庫,加大培訓力度,加強對造價咨詢企業和造價專業人員的業務管理,建立建筑安裝造價咨詢企業及造價專業人員誠信管理體系。區稅務局需要造價專業人員咨詢服務時,必須依回避制度在信息庫中隨機選定造價專業人員對具體項目提供建筑安裝造價咨詢服務,并視具體情況出具意見函。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稅務局。
(七)加強增量房契稅的管理。為解決稅務部門對增量房契稅“征管被動、措施乏力”的問題,市稅務局已通過內外數據分析比對,初步估算各縣、區有網簽合同未繳納契稅、增量房契稅存量稅源等情況。通過下戶調查了解,有相當部分樓盤因各種原因未通過竣工驗收、未辦理初始登記,未能達到辦證條件,導致購房者申報繳納契稅進度緩慢。相關部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加快解決樓盤竣工驗收、初始登記等制約辦證進度的問題,進一步加快增量房契稅的征收進度。
責任單位:區房管局、住建局、稅務局。
(八)加強我區應稅(資源稅)礦產品的管理。為加強我區范圍內開采的應稅礦產品(主要是建筑用河砂碎石)的稅收管理, 完善礦產品價格機制、資源稅及有關稅收的征繳機制,由區國土分局、稅務局在2019年12月31日前聯合加強監控開采企業的實際開采量,加強開采地的源泉控管,進一步對已納入開采地正常稅務管理或者在銷售礦產品時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納稅人,加強資源稅源頭控管和風險防控,確保納稅人及時足額申報納稅。
責任單位:區國土分局、稅務局。
(九)落實住宅小區地下人防車位、配套教育設施等公共配套設施管理辦法。根據土地增值稅相關政策,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建造與項目配套的人防車位、學校、幼兒園等公共設施,只有建成后產權屬于全體業主所有的或無償移交給政府、公用事業單位用于非營利性社會公共事業,才可以扣除相應成本。由區住建局、宣教局、稅務局落實住宅小區地下人防車位、配套教育設施等公共配套設施管理辦法,在規定時限內辦理上述公共設施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移交的手續及程序。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房管局、宣教局、稅務局。
(十)全力推進住宅小區地下非人防車位確權工作。目前,大亞灣住宅小區存在地下非人防車位未辦理確權、無法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問題,導致區稅務局在土地增值稅征管中無法確定地下非人防車位的清算面積,無法確定相應成本的扣除口徑,影響土地增值稅清算進度,對組織收入造成負面影響。為解決上述問題,由區住建局、房管局加大協調力度,加快明確地下非人防車位的銷售與權屬登記辦理流程,全力推進完成大亞灣區內地下非人防車位的確權工作。
責任單位:區住建局、房管局、稅務局。
(十一)加強線性工程項目運營稅收的管理。做好高速公路、高鐵、城軌等線性工程項目的運營稅收分析,區稅務局加強與區工貿局、交通運輸局等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掌握區內線性工程項目運營稅收情況,逐個項目進行研究分析,并加強納稅人申報情況比對,強化后續監管,保障稅款及時足額入庫。
責任單位:區稅務局、工貿局、交通運輸局。
三、有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稅收共管共治對大亞灣區財稅收入穩步增長和促進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具有重大意義,協稅護稅是各部門的職責,各部門要提高思想認識,主要領導要親自過問工作進展情況,分管領導要具體抓好工作落實,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各司其職,確保上述涉稅信息共享、稅收共管共治工作順利開展,共同營造一個法治、公平、有序、和諧的稅收環境。
(二)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收共管共治工作是一項長期工作,建立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收共管共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由分管財稅工作的區管委會副主任擔任召集人、區直有關部門分管領導為聯席會議成員,定期(按季/半年)組織召開工作推進會議,掌握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實施過程中碰到的問題及困難。區直有關部門要指定一名負責人統籌協調該項工作,具體經辦科室的主要負責人作為聯絡員,如經辦科室有多個的,可按實際情況確定多名聯絡員。
(三)強化督查考核。建筑安裝、房地產行業稅收共管共治列入區管委會專項督辦工作事項,定期組織督查,對存在領導不重視、措施不得力的,沒有按時完整準確共享涉稅信息的、沒有履行稅收共管共治職責導致稅款流失等不履行職責情況的,經調查核實后,責成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給予通報批評,追究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確保政令暢通。
相關稿件:
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網站標識碼:4413900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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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3990210003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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