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亞灣區職業病防治規劃(2018-2020年)的通知
惠灣管辦〔2018〕7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大亞灣區職業病防治規劃(2018-2020年)》業經區管委會2018年第7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衛計局、安監分局反映。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5月9日
大亞灣區職業病防治規劃(2018-2020年)
為進一步加強全區職業病防治工作,保護勞動者的健康及其相關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健康中國2030”規劃綱要》《惠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惠州市職業病防治規劃(2017-2020年)的通知》(惠府辦〔2017〕32號)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規劃。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加強政府主導,保護勞動者健康及其相關權益。落實用人單位責任,加大職業病危害監管力度,加強職業病防治能力,進一步完善群體性突發職業病事件處置體系建設,全面提升職業病防治水平,有效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
二、基本原則
(一)科學防治,綜合治理。堅持預防為主、標本兼治,推動企業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改善作業場所工作條件,從源頭預防控制職業病危害。加強職業健康監護和個體防護,識別、預防、控制職業危害因素,了解職業危害對職業人群健康的影響,推進職業病診斷、救治、康復規范化服務,為勞動者提供高效、優質、方便的職業衛生服務。
(二)統籌規劃,落實責任。圍繞產業結構調整和優化,總體統籌職業病防治工作。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實現各職能部門聯動一體化,加強協調配合,全面落實職業病防治責任,積極形成職業病防治工作信息互通、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貫徹制度,強化監管。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和規范,貫徹落實職業病預防控制、保障救助制度,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力度,嚴厲查處違法行為,全面落實用人單位職業健康管理措施。
(四)完善體系,提升能力。健全職業病防治體系,加強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強化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能力建設和用人單位誠信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行業、企業內部職業病防治部門的作用。
三、規劃目標
到2020年,建立健全用人單位負責、行政機關監管、行業自律、職工參與和社會監督的職業病防治工作格局。職業衛生監管水平明顯提升,職業病防治服務能力顯著增強,重點職業病和新發職業病監測和評估預警能力不斷提升,救治救助和工傷保險保障水平不斷提高;職業病源頭治理力度進一步加大,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工作場所作業環境有效改善,職業健康監護工作有序開展,勞動者職業健康權益得到切實保障;接塵工齡不足5年的勞動者新發塵肺病報告例數占年度報告總例數的比例明顯下降,重大急性職業病危害事故、慢性職業性化學中毒、急性職業性放射性疾病、職業性噪聲聾和手臂振動病等快速增長勢頭得到有效遏制。
——用人單位主體責任不斷落實。重點行業的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率達到85%以上,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率達到80%以上,接觸職業病危害的勞動者在崗期間職業健康檢查率達到90%以上,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率均達到95%以上,醫療衛生機構放射工作人員個人劑量監測率達到90%以上。
——職業病防治體系基本健全。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健全職業病防治服務網絡,至少確定1家醫療衛生機構承擔本轄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積極培育鼓勵綜合性醫療機構開展職業健康檢查技術服務。推動職業病專科規范化建設,職業病防治技術支撐和監管網絡不斷健全,職業衛生監管人員培訓實現全覆蓋。鼓勵具備條件的職業病防治機構參與提供職業病危害防控技術服務工作,至少確定1家政府舉辦的公益性質的職業病防治機構,統籌指導該地區職業病防治技術工作。
——職業病監測能力不斷提高。健全監測網絡,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工作,開展醫用輻射防護監測。加強職業病危害監測與預警,強化安全監管部門職業衛生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全面掌握職業病防治基本信息。建立職業病防治信息系統,完善職業病信息互通機制,實現部門間信息共享。衛生計生、安全監管部門全面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用人單位的基本信息、職業病危害因素情況、接觸職業病危害的人員總數、職業健康檢查情況、疑似或確診職業病發病情況、享受職業病工傷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關信息。
——核化應急救援體系不斷完善。健全化學中毒和核輻射醫療應急救治網絡,在我區建立1個化學中毒應急救援分中心。
——勞動者健康權益得到保障。勞動者依法應參加工傷保險覆蓋率達到90%以上,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救助覆蓋率達到100%,逐步實現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切實減輕職業病病人負擔。
四、主要任務
(一)健全監測評估體系。開展轄區內職業衛生基本情況摸底調查,推進部門和系統內現有信息系統的交流與共享,全面掌握產生職業病危害的用人單位基本信息、行業類型、職工總數及接觸人數,以及開展有毒有害作業工人職業健康監護、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檢測和評價情況以及享受職業病工傷保障待遇和救助等相關信息。根據需要逐步擴大重點職業病監測覆蓋范圍,掌握轄區內重點職業病危害因素、職業病發病規律和趨勢。加強對職業危害因素的識別,了解不同行業、產業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以及對職業人群健康的影響,做到早期發現、早期防控。
(二)強化職業病源頭治理。加強職業病源頭治理和前期預防,引導職業病危害較嚴重的企業主動進行工藝改造和轉型升級,淘汰落后產能,推廣應用新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在做好傳統職業病源頭治理的同時,還要按照職業健康實際需求,加強對新型職業病危害的識別、評價與控制,做好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和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監管工作,切實保護勞動者健康。
(三)落實用人單位職業病防治主體責任。建立用人單位自主開展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機制,推動實施全國統一的職業病危害嚴重的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管理人員培訓和考核管理。強化用人單位法律意識和社會責任感,落實職業衛生管理責任制,開展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定期檢測,按規定申報職業病危害項目,規范職業病危害告知、設置警示標識、配備個體防護用品。依法組織開展職業健康檢查,為勞動者建立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勞動者多、危害程度重的用人單位應設置職業衛生管理部門,配備專職人員負責。
(四)推進職業衛生技術服務體系建設。轄區內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較多,主要有噪聲、粉塵、苯及苯系物等;據《大亞灣統計年鑒(2015)》統計,2014年底社會從業人員總數為15.6萬人,其中在崗職工人數為12.1萬人,占77.6%,第二產業從業人員較多,轄區職業健康檢查任務繁重。
轄區內現有職業健康檢查機構為惠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大亞灣院區,重點開展大亞灣區職業健康檢查工作。2007年,區檢驗檢疫局主動與惠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合作,設立“市職業病防治院大亞灣職業健康體檢工作站”,填補了因基礎服務暫未完善而未成立公共衛生服務機構的空缺。工作站由市職防院配置20名專業技術人員,自建立至2015年,共接受體檢企業500余家,體檢人數30萬人次,為轄區企業提供了優質便捷的服務,充分履行了我區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職責。
2015年12月,市衛生計生局批復同意惠州市職業病防治院在我區設置第二執業地點,使用名稱為“市職業病防治院大亞灣院區”(惠市衛函〔2015〕838號)。市職業病防治院大亞灣院區位于澳頭鎮巖前村,租用業務用房2000㎡,該院區作為分院的定位,設置職業衛生管理科、質量控制科、職業衛生評價檢測科、職業健康監護科、放射衛生防護科等職能科室;配備全自動化學發光免疫分析儀、職業健康體檢車、全自動染色體核型掃描工作站等儀器設備;配置專業技術人員由20人增加至50人,其中包括多名高職稱高學歷的人員,有25名專業技術中級以上職稱人員(其中7名高級職稱),30名本科以上學歷,按照《全國職業病防治院(所)工作試行條例》提出“地、市(區)級職業病防治院(所)所轄縣(區)每增加一個,按每萬名產業工人再增設三名職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標準,至少能服務16.7萬名產業工人。
根據我區企業發展狀況,區管委會不斷加大對市職業病防治院大亞灣院區建設發展的支持力度,加強全區職業病診斷和鑒定工作,按規定及時報告職業病和疑似職業病病例,簡化程序、優化流程,加強質量控制,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提供方便高效的服務。此外,加大專業技術人員技能培訓力度,努力提高專業技術水平。
(五)完善保障救助措施。大力推進《勞動合同法》和《工傷保險條例》的貫徹落實,規范用人單位勞動用工管理,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時足額繳納工傷保險費。督促勞動關系雙方認真履行職業病防治責任義務。做好工傷保險與基本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社會慈善、商業保險等有效銜接,讓職業病病人按規定享受大病保險待遇,及時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減輕病人醫療費用負擔。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家庭及時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對遭遇突發性、緊迫性、臨時性基本生活困難的,按規定及時給予救助。
(六)推進防治信息化建設。逐步完善信息系統建設,以職業病危害項目申報、職業衛生專項調查和職業病報告為基礎,及時收集用人單位職業病危害治理、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服務、職業衛生監督執法、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和鑒定、職業病患者工傷保險待遇和救助落實情況等相關動態信息。建立各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互通共享機制,統一數據規范與管理,逐步實現系統間各有關部門職業病防治信息的定時交換。探索建立居民健康檔案與職業病防治信息結合,充分發揮大數據在職業病風險監測中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職業病防治信息監測的統計制度,為職業病防治決策提供科學依據。
(七)加大職業健康促進和宣傳教育力度。加強對用人單位主要負責人、職業衛生管理人員、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勞動者、職業病防治專業技術人員的培訓。充分發揮主流媒體和新媒體的作用,廣泛深入宣傳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普及職業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識,創新職業健康促進方式方法,提高宣傳教育的針對性和效果,增強廣大勞動者職業病防范能力和自我防護意識。結合“健康城市”建設工作,開展職業健康教育與健康促進,創造有利的職業健康工作環境。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管委會要高度重視職業病防治工作,將職業病防治重要指標、主要任務納入發展規劃,統一領導、組織、協調轄區的職業病防治工作,健全職業病防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落實職業病防治工作責任制,構建政府部門、用人單位、勞動者三方代表參與的職業病防治工作長效機制,實現職業病防治工作的常態化、規范化。
(二)落實部門責任。各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履行法定職責,加強協同配合,切實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區衛計局負責對職業病報告、職業健康檢查、職業病診斷與鑒定等工作的監督管理,組織開展重點職業病監測、職業健康風險評估和專項調查,開展醫療衛生機構放射性職業病危害控制的監督管理。
區安監分局負責用人單位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加強源頭治理,負責職業危害申報、建設項目職業危害評價和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管,牽頭會同有關部門調查處置職業病危害事故,組織指導并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職業衛生培訓工作,加強職業健康檢測評價等技術支撐能力建設。
區宣教局負責統籌協調新聞媒體做好職業病防治宣傳,指導開展輿論引導和監督工作;組織中職、高職類學校開展職業健康教育。
區工貿局負責將職業病防治工作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總體規劃,會同有關行業管理部門積極調整產業政策,限制和減少職業病危害嚴重的落后技術、工藝、設備和材料的使用,支持職業病防治機構的基礎設施建設。區工貿局發揮行業管理職能作用,在行業規劃、標準規范、技術改造、推動過剩產能退出、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統籌考慮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企業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配合安全生產監管部門督促用人單位落實建設項目職業病危害評價和申報制度;負責將職業病防治關鍵技術等研究納入區重點科研計劃,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新技術等科研和成果推廣。并配合有關部門督促指導區屬企業依法開展職業病防治工作。
區公安局負責查處造成職業病危害事故或者因職業病危害造成嚴重后果的涉嫌犯罪案件。
區民政局負責將用人單位不存在或無法確定勞動關系,且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納入醫療救助范圍,將符合條件的職業病病人及其家庭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
區司法局負責組織向符合條件的職業病患者提供法律援助。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職業病防治的財政補助政策,保障職業病防治工作所需經費。
區人社局負責規范勞動用工管理和職業病人的工傷認定,規范勞動合同簽訂,落實患職業病的工傷職工工傷保險待遇保障。
區住建局負責全區房屋建筑和基礎設施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全區交通運輸行業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監管工作。
區市場監管局配合職業衛生監管部門督促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區總工會依法對職業病防治工作進行監督,參與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反映勞動者職業健康方面的訴求,提出意見和建議,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關行業領域職業健康監管職責,協同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
(三)加大經費投入。區管委會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有關規定,逐年增加職業病防治經費,使其與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和民政部門加大工傷保險和救助經費投入力度。用人單位要保障生產工藝技術改造、職業健康監護和職業衛生培訓等費用。
(四)加大職業衛生監管力度。加強職業衛生監管機構與隊伍建設,建立管行業、管業務、管生產經營必須管職業衛生的責任體系。職業衛生監管機構要依法認真履行監管職責,加強對高職業病風險人群的職業健康管理,加大對重點行業、企業、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檢查力度。
六、督導與評估
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要適時組織開展規劃實施的督查和評價工作。各單位、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明確責任分工,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加大督導檢查力度,發現問題及時解決,確保目標任務圓滿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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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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