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直各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行政許可監督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和《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印發<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工作部門權責清單(2016年版)>的通知》(惠灣管〔2016〕43號)精神,為做好我區行政許可事項評價工作,結合我區2017年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際,請各單位對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開展自查并報送自查報告。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告內容
(一)依法實施情況。重點是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范圍、程序、條件實施行政許可的基本情況。
(二)公開公示情況。重點是有關行政許可的依據、條件、申請材料、收費標準、申請示范文本、舉報投訴方式等信息,以及行政許可實施和結果的公開情況。
(三)監督管理情況。重點是對從事行政許可事項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的情況,以及單位內部對行政許可實施行為的監督情況。
(四)實施效果情況。重點是實施行政許可后的總體成效及評價情況。
二、工作要求
(一)保留有行政許可事項的區直單位均應報送年度報告。
(二)嚴格按照《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工作部門權責清單(2016年版)》的行政許可事項職權名稱填寫,不得隨意變更、刪減、合并事項。
(三)年度報告應當做到客觀、全面,盡量提供相關數據、案例、圖表等。嚴格按所附報告樣式和表格(附件1、2)認真撰寫和填報有關情況,報告中出現的數據要與表格相符。正式報告、表格(紙質版加蓋公章)及電子文檔請于3月31日前送區編辦(聯系人:尚璐璐,聯系電話:5562136,郵箱:dyw5562136@126.com)。
(四)向社會公告單位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附件3)。在本單位網站進行不少于15個工作日的公告,并將首末日的公告情況(首末日網站公告截圖)的電子版發送郵箱:dyw5562136@126.com。
三、情況匯總
請區編辦匯總各單位報送的年度報告,對有關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進行重點抽查和評價,并形成總體報告報區管委會。抽查事宜由區編辦另行通知。
附件:1.大亞灣區××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 監督管理情況報告(樣式)
2.大亞灣區××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有關情況表(樣式)
3.大亞灣區××單位2017年度行政許可實施和監督管理情況評價公告(樣式)
4.大亞灣區區直單位行政許可事項目錄(2017年版)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18年3月2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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