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大亞灣區2020至2021審計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安排,大亞灣區審計局于2020年7月至8月對惠州大亞灣潤華旅游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潤華公司)2017至2019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基本情況
惠州大亞灣潤華旅游開發有限公司(原名為惠州市大亞灣旅游總公司)是經區管委會批準,于1992年9月24日注冊成立的國有獨資公司,現有職工24人,注冊資本為185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旅游資源開發、工藝美術品(金銀首飾除外)、家用電器、日用百貨、房地產開發(憑許可證經營)。潤華公司對外投資的下屬公司共5家,其中:全資子公司3家(惠州大亞灣富國實業有限公司、惠州大亞灣潤華旅游資源開發有限公司、惠州大亞灣潤華旅游服務有限公司),參股企業2家(惠州大亞灣海岸旅行社有限公司、惠州大亞灣港灣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經審計,潤華公司2017至2019年期間收入合計8636.46萬元,支出合計2361.35萬元,凈利潤5130.92萬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潤華公司賬面反映資產總額為28594.82萬元,負債總額為18407.25萬元,所有者權益總額為10187.57萬元。
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部分國有資產管理不到位。一是對外出租物業未實行公開招租。二是房屋出租合同管理不到位,未建立資產租賃合同臺賬及合同檔案管理制度,租賃合同保管不完整,且部分合同到期續租未續簽合同。三是部分房屋長期閑置,利用率低。
(二)“三公”經費管理使用不規范。一是公務接待手續不完善,報銷附件未見《公務接待審批表》、報銷公務接待費未列明接待事由、接待人數及接待標準;且部分接待費用僅以食品發票入賬,未附明細清單及注明接待用途。二是公務車未定點加油、定點維修,支出及核算不規范。三是部分車輛費用報銷不及時。
(三)潤華公司未經國資部門審核批準發放企業負責人2019年績效薪酬。
(四)費用報銷未經出納人員簽字或蓋章。出納完成報賬支付后未在費用報銷單的“出納”欄處簽章,以確認完成報銷事項及付訖報銷款。
三、審計建議
針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健全國有資產管理制度,提高資產使用效益;二是加強“三公”經費管理,規范公務活動支出;三是加強企業管理,規范企業負責人薪酬發放;四是加強合作開發項目的監管力度,充分切實保障國有資本權益;五是規范會計基礎工作,嚴格執行財務規章制度;六是妥善解決銀行賬戶長期閑置問題。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潤華公司按照審計處理意見和建議積極組織整改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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