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大亞灣區審計局于2018年12月20日至2019年4月10日,對大亞灣區屬28家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負債情況進行了審計調查。現將審計調查結果公告如下:
一、被審計調查單位的基本情況
此次審計調查范圍的區屬國有企業共28家,其中屬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管理的一級企業有10家、屬區糧食局管理的一級企業有1家,以及由上述11家國有企業控股或管理的二級企業有17家,截至2018年末區屬28家國有企業職工人數共572人。
二、審計調查結果
(一)企業資產的審計調查結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區屬28家國有企業賬面反映資產總額888,794.20萬元,企業實際擁有處置權的資產417,754.86萬元,企業在賬上以資產的形式核算但不能擁有處置權的資產471,039.34萬元。
(二)企業負債的審計調查結果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區屬28家國有企業賬面反映的負債總額442,740.43萬元,應當由企業承擔償還責任的債務164,164.58萬元,企業在賬上以負債的形式核算但無需償還的負債278,575.85萬元。
(三)被審計調查企業經營狀況
根據企業提供的2016年至2018年度財務資料反映,經審計調查,11家一級企業(包含17家二級企業)匯總報表綜合反映,2016年至2018年企業經營收入合計為203,284.69萬元,企業經營支出合計為157,663.75萬元,2016年至2018年期間歸屬于母公司賬面凈利潤42,209.93萬元。截至2018年末累計未分配利潤20,493.63萬元,2016年至2018年上繳國有資本經營收益1417.19萬元。
三、審計調查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企業普遍缺少優質資源,市場競爭能力不強
在被審計調查的企業中,除石化投資公司和石化環保公司擁有較為良好的且具有競爭性資產資源外,其他企業普遍存在缺少優質資源、擁有的資產質量不高、基本沒有核心競爭的產品、持續性經營能力較差的問題。
(二)部分企業對外投資質量不高,投資效益差
被審計調查企業中,部分企業對外投資效益差,一些項目長期不分紅,一些項目已經名存實亡,實際已經形成損失,如區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四家二級企業納入長期投資管理的項目共有19項,投資總額7,705.24萬元,其中15項已停止經營,預計難以收回投資。
(三)企業負債不實,部分企業表外負債風險增大
經審計調查發現石化集團公司存在虛減其他應付款29,904.07萬元,虛減的原因是2011年12月至2012年11月,石化集團公司將代收代付工程款29,904.07萬元從其他應付款轉入資本公積核算,虛增資本公積29,904.07萬元。
四、審計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調查報告,同時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制度頂層設計,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二是加快推進對我區國有企業的整合工作,達到國有資本利用率最大化;三是加快推進我區國有企業的改制工作,加快推動“僵尸企業”出清工作的進度等多項建議。
對審計調查發現的問題,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已經組織相關企業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區國有資產管理中心適時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