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以及區委審計委員會批準的大亞灣區2019至2020審計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大亞灣區審計局對大亞灣區澳頭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澳頭街道辦”)2016至2018年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并對有關事項進行了延伸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澳頭街道辦屬于大亞灣區管委會派出的行政單位,澳頭街道辦主要職責為宣傳、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負責轄區內各項黨務和政務工作;負責本轄區社會治安,計劃生育,精準扶貧,民生實事,綜治信訪維穩,市政建設,項目建設,安全生產,環境衛生等工作以及承擔區委、區管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轄13個村委會和4個社區,33個村(居)民小組。
澳頭街道辦2016年初賬面各項資金結轉結余8189.58萬元,2016至2018年收入合計47915.46萬元,支出合計49526.11萬元,2016至2018年收支結余-1610.64萬元,以前年度結轉結余調整116.8萬元,歸集上繳財政376.44萬元,截至2018年底累計結轉結余6319.30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工程項目管理方面
經審計抽查澳頭街道辦3項工程項目,發現存在的主要問題為:工程建設監管不到位,造成多付工程款6.34萬元;工程項目合同執行監管不到位;工程類檔案資料不完整,檔案管理不規范。
(二)財政資金使用方面
1.經抽查,2016至2018年期間澳頭街道辦部分餐費支出依據不充分,單據不完整、不規范,無相關誤餐審批手續。
2.經抽查,澳頭街道辦2016年期間無依據發放工作和伙食補貼共3.02萬元。
3.澳頭街道辦未按規定自行組織黨建活動,2017和2018年均委托旅行社組織“七一”黨日活動,并支付旅行社租車費、餐費等費用合計13.26萬元。
4.經抽查,澳頭街道辦的部分公務接待事項不清晰,附件資料不完整,僅有飯堂費用支出審批單,無接待公函或接待清單。
(三)收入管理方面的問題
澳頭街道辦未將2016至2018年期間收到的4項房屋和土地租金共70.86萬元,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四)資金撥付方面的問題
1.2015至2016年期間,澳頭街道辦未認真審核村上報的聯防隊員人數,導致多撥付3個村聯防隊員工資共計3.28萬元。
2.2016年,澳頭街道辦未按照上級文件規定的補助對象撥付惠州市宜居示范城鎮和宜居示范村莊專項補助資金,錯撥專項補助資金10萬元。
(五)國有資產及物資管理方面的問題
1.澳頭街道辦對三防物資管理較混亂,賬面未設置“存貨”會計科目對三防物資進行財務核算,且三防物資庫存情況表及三防物資進出庫記錄信息不完整,資產情況不清晰。
2.經抽盤,澳頭街道辦存在固定資產管理不規范、賬實不符的情況:一是澳頭街道辦2018年購入的23.90萬元固定資產未登記入賬;二是已無實物的159項固定資產未及時清理報廢,涉及金額127.08萬元。
(六)其他方面的問題
1.2016至2018年期間,澳頭街道辦和代理銀行在未經區財政局審核批準和授權情況下違規將項目資金及個人經費等財政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存到單位基本戶,涉及金額
931.44萬元。
2.澳頭街道辦截至2018年12月底“其他應收款”多達99項,賬面余額為19133.24萬元,部分賬齡長達5年以上,長期掛賬未清理。
三、審計意見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了以下建議:一是強化工程項目管理,嚴格執行基本建設程序;二是嚴格執行財經法規,加強對財政資金支出的管控;三是加大對往來款項的清理力度,防止財政資金損失;四是加強國有資產和物資的管理,避免造成損失浪費;六是規范會計核算,加強財務管理。
澳頭街道辦正按照審計意見和建議積極組織整改,具體整改結果由其適時向社會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