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9年上半年審計項目計劃,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大亞灣區審計局對大亞灣區口岸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口岸辦”)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區口岸辦是大亞灣區管委會的行政職能部門,為大亞灣區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內設人秘股、規劃管理股、業務協調股3個股室,主要職能是負責大亞灣區口岸的管理和協調工作。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8年大亞灣區部門預算的通知》(惠灣財預〔2018〕10號),區財政年初批復區口岸辦2018年度預算收入1,928.01萬元,當年財政追加127.14萬元(其中上級追加16.69萬元),當年財政調整減少指標15.00萬元,全年預算收入總計2,040.15萬元。實際到位資金2,040.22萬元。
區財政批復區口岸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2,040.15萬元;實際支出2,044.64萬元。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區口岸辦2018年度收入總額為2,040.22萬元,支出總額為
2,044.64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4.42萬元,加上年初財政資金結余、結轉189.46萬元,其他資金結余0.09萬元,歸集上繳財政款19.22萬元,2018年底累計結余、結轉165.91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8年區財政年初批復區口岸辦公務接待費預算3萬元,賬面反映支出為0.09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0元,實際無支出;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實際無支出。“三公”經費2018年合計支出0.09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項目資金預算執行率為零
2018年區口岸辦預算執行率為零的項目資金有1項,為辦公設備購置專項經費,年初預算4.8萬元,當年未使用,執行率為0。
(二)口岸共建經費使用不規范
2018年,區財政批復區口岸辦口岸共建文明活動費預算257.50萬元,當年實際支出251.08萬元。審計發現,區口岸辦未按相關文件精神及考核實施辦法進行專戶管理并組織口岸聯檢單位開展相關文娛體育活動,而是將“口岸共建經費”250萬元(后增加深圳海關緝私局50萬元),通過授權支付方式直接撥付給大亞灣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深圳海關緝私局、惠州邊防檢查站、惠州港海關、惠州海事局五個口岸查驗單位各50萬元自行使用。同時,區口岸辦也未按照考核辦法對口岸聯檢單位開展評價考核工作。
(三)在建工程未及時結轉固定資產
區口岸辦查驗辦公樓、宿舍樓及附屬配套工程2008年8月15日辦理全面竣工驗收,2009年11月區審計局對該工程竣工決算進行了審計,竣工決算總造價1180.34萬元,現該資產實質已交付大亞灣區環保局監測中心使用多年。區口岸辦于2015年已辦好了查驗大樓、宿舍樓及附屬工程的產權登記工作,但因財務竣工結算表尚未得到審批,該資產至今未轉入固定資產。
(四)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核算不規范
區口岸辦未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盤點,未編制卡片登記,未粘貼固定資產標簽管理。2018年度固定資產科目賬面總額與固定資產信息系統總額相等,均為292.96萬元,但明細分類存在差異,個別分類甚至出現負數。如系統中通用設備類為186.79萬元,而賬上為251.16萬元,無法明晰反映固定資產狀況。
三、審計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管理,提高預算執行率。二是嚴格執行專項資金規定,積極開展評價考核工作。三是加強資產日常管理,確保資產賬實相符。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口岸辦已經積極組織進行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