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和省審計廳批準的2019年上半年審計項目計劃,2019年2月至2019年4月,大亞灣區審計局對大亞灣區動遷辦公室(以下簡稱“區動遷辦”)2018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 基本情況
區動遷辦是大亞灣區管委會的行政職能部門,為大亞灣區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內設機構5個,分別為人秘股、財務股、工程股、業務股和法規股,無下屬單位。主要職能是負責區內動遷項目的立項、預算、補償、安置、搬遷等工作。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8年大亞灣區部門預算的通知》(惠灣財預〔2018〕10號),區財政年初批復區動遷辦2018年度預算收入803.45萬元(不含征地和拆遷補償資金),實際到位資金947.62萬元(不含征地和拆遷補償資金)。
區財政批復區動遷辦預算(含追加)支出總計803.45萬元;實際支出971.66萬元(不含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
(二)經費收支結余情況
區動遷辦2018年度實際收入總額為8,901.05萬元;實際支出總額為11,739.56萬元;本年度收支結余-2,838.51萬元,加上年初財政資金結余、結轉13,533.7萬元,其他資金結余33.51萬元,財政撥款結轉結余調整0.88萬元,歸集上繳財政款1,259.23萬元,2018年底累計結余、結轉9,470.35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2018年區財政年初批復區動遷辦公務接待費預算3萬元,賬面反映支出為0.55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預算6.46萬元,賬面反映支出為5.41萬元;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元,賬面無支出?!叭苯涃M2018年合計支出5.96萬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個別支出審核把關不嚴,支出依據不夠充分
區動遷辦2018年1月支付龍海三路新金段路面50米范圍房屋清拆費7.71萬元,僅附發票未附相關驗收資料,支出依據不夠充分。
(二)部分拆遷補償項目檔案資料缺失
經審計抽查細斯龍村莊整體搬遷項目82份補償檔案發現,細斯龍村征補Aa39-2號檔案,補償協議上有安置對象3人,所附戶口本上只有戶主1人;細斯龍村征補Ba32-2號檔案,補償協議上有安置對象5人,所附戶口本上為4人。
(三)無形資產未及時登記,造成賬實不符
區動遷辦2018年12月購入檔案管理系統軟件一套9萬元,計入項目支出-信息網絡及軟件購置更新,未計入無形資產核算,造成賬實不符。
(四)會計核算不規范,賬務處理不正確
一是賬務處理不正確,導致賬面收支與實際不符;二是誤餐費錯記“公務接待費”科目。
三、審計建議
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向區動遷辦提出嚴格執行財經法規的規定,加大費用的審核力度,加強項目檔案管理工作和資產日常管理,規范會計核算的建議。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動遷辦積極組織進行整改,有關問題已經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