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以及《廣東省審計廳關于惠州市審計機關2018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批復》(粵審綜〔2018〕52號)的安排,2018年6月至9月,大亞灣區審計局對大亞灣區公安局(以下簡稱“區公安局”)2017年度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區公安局成立于1992年,為獨立核算副處級建制行政單位,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主要負責維護大亞灣區社會治安秩序及治安管理工作,依法管理戶籍、出入境等相關工作,打擊、防范各類違法犯罪活動,完成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局機關內設機構有指揮中心、交警大隊、刑偵大隊、巡警大隊等17個,下設看守所、拘留所,8個派出所,1個下屬單位石化消防指導中心。
(一)預算執行情況
根據大亞灣區財政局《關于批復2017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灣財預〔2017〕7號),大亞灣區財政局年初批復區公安局2017年度預算收入39,266.62萬元,全年預算收入指標總計39,266.62萬元,實際到位資金30,921.47萬元。
大亞灣區財政局年初批復區公安局2017年度預算(含上級追加)支出總計39,266.62萬元;實際支出31,524.07萬元。
(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區公安局2017年度賬面反映總收入30,921.47萬元,總支出31,124.07萬元,當年收支結余-202.60萬元。年初結轉結余2,297.29萬元,撥出經費400萬元,專戶結余資金劃轉財政881.07萬元,上繳財政0.94萬元。2017年末累計結余812.68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根據《關于批復2017年部門預算的通知》(惠灣財預〔2017〕7號)的批復,區公安局公務接待費30萬元,賬面反映支出2.33萬元;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預算396.19萬元,賬面反映支出503.24萬元;因公出國(境)經費預算0元,賬面反映支出0元。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預算編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區公安局2017年部分項目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存在部分項目預算執行進度為零,部分項目實際支出超出預算資金實際額度,從而擠占了其他專項資金,涉及金額490.83萬元。
(二)個別采購項目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區公安局2017年支付涉案車輛稱重計量、拖曳、保管費用共計161.61萬元,超過政府采購限額標準但未按規定辦理政府采購審批手續,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
(三)交通違法車輛管理不到位,支出審核把關不嚴
區公安局2017年交通違法拖車費、吊車費、停放費存在費用支出審核把關不嚴的情況。
(四)涉案暫扣款未建立臺賬管理
區公安局2017年度涉案暫扣款未分明細單位核算,相關業務科室也未建立臺賬管理。
(五)會計核算不規范
區公安局社保賬戶未在行政賬套內核算,導致該戶的收支未在會計賬面反映。
三、審計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以下建議:一是加強預算編制管理,提高預算編制準確性。二是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專款專用。三是加強對往來款的管理,及時進行清理結算。四是加強國有資產管理,確保賬實相符。五是加強財務管理,規范會計核算。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公安局高度重視,積極落實整改,有關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