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七條的規定,以及惠州市審計機關2018年度審計項目計劃的安排,經惠州市審計局授權,大亞灣區審計局對區財政局組織2017年度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2017年區財政局組織區級財政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情況總體較好,基本滿足省、市及區委管委會的預算任務。2017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完成683,129萬元,總支出671,495萬元,年終結轉結余11,63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總收入完成201,749萬元,總支出151,879萬元,年終結余49,87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總收入完成1,210萬元,總支出867.50萬元,年終結余342.50萬元。
--公共財政收入規模增幅較大,財政收入質量穩步提高。2017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0,558萬元,比上年增加60,140萬元,同比增長12.78%,其中稅收收入417,229萬元,占比78.64%,比上年增加29,023萬元,同比增長7.48%。
--著力保障重點支出,推動民生和社會事業加快發展。2017年度,地方財政教育支出比上年增長9.34%,科學技術支出增長5.25%,農林水支出增長9.16%。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試行中長期財政規劃,大亞灣區管委會制定了《惠州市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關于區本級實行中長期財政規劃管理的實施意見》,提高預算編制的前瞻性、有效性和可持續性。
--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加強結余資金管理,建立健全清理存量資金考核問責機制。
(一)一般公共預算收支完成情況
2017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收入完成683,12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0,558萬元,上級補助收入107,588萬元,上年結余收入9,554萬元,待償債置換一般債券上年結余12,539萬元,調入資金22,890萬元。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30,558萬元,其中:稅收收入完成417,229萬元,占比78.64%;非稅收入完成113,329萬元,占比21.36%。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年初預算的106.98%,超收34,628萬元。
2017年,區本級一般公共預算總支出完成671,49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73,316萬元,上解上級支出40,543萬元,債務還本支出18,537萬元,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26,560萬元,待償債置換一般債券結余12,539萬元。一般公共財政預算支出完成年初預算106.50%,超支34,966萬元。
收支相抵,結轉結余11,634萬元,全部結轉下年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區本級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完成201,749萬元,其中:本年基金預算收入190,104萬元,上級補助收入576萬元,上年結余11,069萬元。總支出完成151,879萬元,其中:本年支出129,570萬元,調出資金22,309萬元。收支相抵年終結余49,870萬元。
(三)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支情況
2017年,區本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完成1,210萬元,其中:上年結余626萬元,利潤收入58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208.57%。區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867.50萬元,收支相抵,年終滾存結余342.5萬元。
(四)政府性債務情況
2017年底,區地方政府債務余額為456,233萬元,全部為政府性債券債務,債務余額控制在市政府批準的債務限額506,656萬元范圍以內。2017年度地方政府債務還本支出18,537萬元,采用其他方式化解的債務本金48,549萬元,政府債務付息支出14,985萬元。
截至2017年底,已完成社會投資人采購的PPP項目共4個,投資額45,375.54萬元。經區財政局對4個PPP項目的財政支出責任承受能力進行測算,最大承受能力金額占當年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總額的0.76%,符合“不能超10%”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財政資金執行未歸口到預算單位,以撥款方式支付資金,造成財政撥款支付占比較高。2017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由于部分國有企業作為業主承擔了公益性工程建設等政府職能或部分財政預算資金在執行過程中未能落實到具體預算單位,在使用這些資金時,區財政局通過撥款支付方式撥付資金,共涉及49家企業,金額177,237.34萬元,占財政總支出816,925.89萬元的21.70%。
(二)部分財政預算資金撥付后續管理和預算單位財務管理不夠規范,涉及金額32,004.13萬元。區財政通過撥款支付方式撥付款項后,有大量的撥款憑據留存在區財政局,相關預算單位未領取和登記入賬核算,涉及金額32,004.13萬元。
(三)連續兩年未使用的資金沒有及時清理,涉及金額84.22萬元。截至2017年底,區財政局未按規定清理收回2015年結轉的南邊灶安置區工程項目資金、蘇鋪河下游整治工程前期費用等5項資金,涉及金額84.22萬元。
(四)財政部門對預算單位資金使用監管力度不夠。
1.部分預算單位擅自將財政資金從零余額賬戶轉入基本戶或其他賬戶,涉及金額903.78萬元;2.部分預算單位混用預算指標。
三、審計意見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了幾點建議:一是強化財政資金歸口管理,完善國庫集中支付運行機制;二是嚴格財政專項資金使用管理,發揮財政資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大財政監管力度,規范財政管理職能等。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財政局正在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在區審計局整改情況公告中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