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以及大亞灣區2015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劃的安排,區審計局2015年對大亞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下簡稱區人社局)2012年至2014年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區人社局為區管委會工作部門,屬副處級建制的行政單位,為財政一級預算單位。單位主要職責有:就業培訓、人事人才、綜合社保、監察維權。
(一)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
根據區財政局批復預算,區人社局2012年至2014年年初預算指標為5,979.67萬元,追加預算554.18萬元。區人社局2012至2014年期間賬面反映財政預算撥款為3,522.50萬元。
(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區人社局2012年初結余54.08萬元,2012至2014年收入合計3,549.44萬元,支出合計3,239.95萬元,收支結余309.49萬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計結余363.57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區人社局賬面反映2012至2014年在基本支出經費列支的“三公”經費支出12.66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62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11.04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原始單據不完整,支出依據不充分。一是支付大亞灣海岸旅行考察承包費用53.07萬元所附資料均沒有單位參與考察人員現場簽名確認,依據不充分。二是部分項目支出未附明細清單;項目列支的工作誤餐費支出依據不足,與日常公用支出難以區分。三是部分維修項目沒有編制預算、合同,僅以施工單位的報價單及發票予以結算。
(二)部門預算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部分項目資金閑置,資金使用效率不高。2014年文化惠民卡費,預算及實際撥款均為20萬元,實際支出0元,預算執行率為0。二是截至2012年底基本支出占用專項資金5.25萬元。
(三)財務收支不夠規范。發票抬頭為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的印刷費、辦公費合計20萬元在區人社局2012年賬上列支。
(四)工程管理不規范。區人社局對霞涌人社所和社保所服務大廳改造裝修工程及加固工程,違反規定予以轉包工程;工程款的收款單位與中標單位不一致,無委托書。
(五)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超標準大額現金支付;區人社局與下屬事業單位-公共就業服務中心的現金未分別存放保管,庫存現金混合使用。另外區人社局財務印鑒全部由出納一人保管。
(六)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主要表現為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后未及時登記入賬及未定期盤點。
(七)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進行清理
1.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區人社局賬面反映其他應收款余額合計為674.71萬元,均為維穩墊付的工資款。
2.截至2014年12月31日賬面反映收被征地農民保險金合計876.07萬元,因支付手續不完備導致長期掛賬未及時進行支付。
3.2012年之前發生并長期掛賬未及時進行清理的借款1.5萬元。
(八)會計核算不規范。一是區人社局未按規定記賬,導致會計賬簿記賬與會計憑證難以核對,貨幣資金賬戶余額登記不規范。二是“財政補助結轉-項目結轉”科目未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三是服務中心2012至2013年期間收取的職工個人伙食費未在賬面核算。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以下意見及建議:一是加強費用支出管理;二是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三是加強現金支出管理,使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服務中心與區人社局的現金、財務印鑒分開存放保管;四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五是及時清理往來款,調整相關賬務;六是規范會計核算。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人社局已經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在區審計局整改情況公告中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