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的規定以及大亞灣區2015年度重點審計項目計劃的安排,區審計局2015年對大亞灣區公共就業(人才)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2012年至2014年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F將審計結果報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服務中心隸屬于大亞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益一類,副科級,財政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單位職責為:勞動力的管理、崗前培訓、職業介紹、調解勞動爭議、安置企業富余人員和社會失業職工、對境外人員就業的管理。
(一)預算編制與執行情況
根據區財政局批復預算,服務中心2012至2014年年初預算指標為2,715.15萬元,追加預算35.15萬元。服務中心賬面反映2012至2014年期間財政預算撥款為2,320.01萬元。
(二)財政財務收支情況
2012至2014年賬面收入合計2,360.08萬元,支出合計2,339.80萬元,收支結余20.28萬元,經審計結余調減19.36萬元,審計核實后期間結余為0.92萬元;截至2014年12月31日累計結余
36.01萬元。
(三)“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
服務中心賬面反映2012至2014年在基本支出經費列支“三公”經費17.87萬元,其中公務接待費10.18萬元,公務用車運行費7.69萬元,無因公出國(境)費。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違規發放促進就業專項資金9.9萬元。2012年1-5月期間,惠州大亞灣奇昱實業發展有限公司申請職業介紹補貼9.9萬元,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服務中心對促進就業專項資金申報資料把關不嚴,導致奇昱公司違規領取職業介紹補貼9.9萬元。
(二)原始單據不完整,支出依據不充分。一是支付大亞灣海岸旅行社招聘承包費用16.81萬元所附資料均沒有該中心參與招聘人員現場簽名確認,支出依據不充分。二是項目支出列支的工作誤餐費的情況說明依據不充分,與日常公用支出難以區分,且部分大額支出無明細清單。
(三)無預算支出公務用車運行費用。2012年服務中心留用車輛運行費實際支出3.15萬元,屬無預算支出。
(四)資金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一是大額現金支付。二是服務中心和區人社局的現金未分別存放保管,庫存現金混合使用(服務中心的會計與出納是由區人社局的會計與出納兼任),且該中心財務印鑒均由出納一人保管。
(五)固定資產管理不到位。一是待報廢固定資產未及時報批處理。二是固定資產未定期盤點。
(六)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進行清理。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服務中心賬面反映應付款8.3萬元長期掛賬未處理。
(七)會計核算不夠規范。一是未按規定記賬,導致會計賬簿記賬與會計憑證難以核對,貨幣資金賬戶余額登記不規范。二是“財政補助結轉-項目結轉”科目未按項目進行明細核算。三是2012至2013年期間收取的職工個人伙食費未在賬面核算。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同時提出以下意見及建議:一是加強費用支出管理;二是加強預算管理,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資金;三是加強現金支出管理,使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服務中心與區人社局的現金、財務印鑒分開存放保管;四是加強固定資產管理工作;五是及時清理往來款,調整相關賬務;六是規范會計核算。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服務中心已經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在區審計局整改情況公告中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