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區審計局2015年3月對惠州市海洋與漁業局大亞灣區分局(以下簡稱“區海洋局”)2012年至2014年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
區海洋局是大亞灣區管委會的行政職能部門,副處級建制,是財政全額預算撥款的行政單位,主要職責為負責大亞灣區海洋與漁業方面的行政管理工作,以及大亞灣區海域、海島使用管理、海洋環境保護和修復、漁業生產管理及水產技術推廣等工作。
據區海洋局財務報表反映,區海洋局2012年至2014年賬目收入合計14,437.67萬元,其中:基本收入2,498.32萬元,專項收入11,929.72萬元,其他收入9.63萬元。2012年至2014年賬目支出合計13,956.78萬元,其中:基本支出2,498.33萬元,專項支出11,440.50萬元,其他支出17.94萬元。收支相抵結余為480.89萬元。
審計結果表明,區海洋局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該單位2012年至2014年度的財政財務收支情況,單位會計基礎工作較好,財務收支基本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往來款長期掛賬。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其他應付款賬面余額136,093.00元,其他應收款賬面余額238,878.52元,上述往來款項大部分屬2007年以來歷史遺留問題,長期掛賬,未作清理。
(二)應繳未繳專項收入款。截至2014年12月31日,區海洋局賬面反映應繳財政專戶款3,136,216.80元,是2002-2005年直屬廣東省漁政總隊大亞灣大隊收取應繳省總隊的涉漁收費收入及罰沒收入,由于上級返撥經費不及時,區海洋局直接使用該項未上繳的收費收入。
三、審計處理意見及建議
對上述問題,區審計局已依法出具了審計報告,對往來款長期掛賬的問題,要求區海洋局組織人員對往來款項進行清理,化解歷史債權債務風險,避免壞賬損失帶來國有資產的流失;對應繳未繳專項收入的問題,鑒于有其歷史的成因,建議區海洋局就該事項與上級海洋局、區財政部門進行銜接清理。
四、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區海洋局已經組織進行整改,具體整改結果在區審計局整改情況公告中進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