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以及大亞灣區2014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區審計局加強對重點領域、重點部門、重點資金的審計監督,積極推進審計監督全覆蓋,對區財政局、區社管局、區宣教局等5個部門2011至2013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14年,區審計局對區財政局、區社管局、區宣教局、區住建局、區公用事業局5個部門2011至2013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延伸審計17個所屬單位,涉及資金總量為119,868.75萬元,其中本部103,602.82萬元,所屬單位16,265.93萬元。審計結果表明,相關部門預算執行情況總體較好,5個單位2013年度“三公”經費支出下降幅度較大,比2012年度下降33.35%,提供的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財政財務收支狀況,財政財務收支基本符合有關規定和會計制度的要求。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及建議
(一)預算編制不夠準確,如:區宣教局2011年預算金額為8,000萬元的新醫院設備購置項目未執行,占該單位當年年度預算比例為34.59%;區住建局2011年基本支出預算數與實際支出數相差883.73萬,占年初基本支出預算數的108.31%
。
(二)部分專項資金管理及使用不夠規范。一是個別單位專項資金年末結余較大,影響預算資金使用效益,如區住建局2011至2013年人防工作專項經費結余涉及金額669.66
萬元,項目資金結余率為81.74%;二是個別單位經常性經費支出占用專項資金,如區公用事業局占用專項結余133.52萬元用于經常性經費支出;三是區社管局下屬民政局虛列殘疾人培訓補助支出,涉及金額3.2萬元。
(三)3個單位部分項目未履行政府采購程序,涉及金額244.96萬元。如:區宣教局2012年1月采購畫冊一批31萬元,區公用事業局2011年1月進行的新澳大道道路修建及排水工程,涉及金額74.61萬元,均未按規定實行政府采購。
(四)固定資產管理較薄弱。一是4個單位固定資產未定期盤點;二是有的單位固定資產未登入固定資產賬簿,如區宣教局為澳頭一小購買教學儀器和設備等固定資產合計6,280.05萬元,在區宣教局賬簿中列支,但未記入固定資產賬簿,經延伸審計發現,澳頭一小亦未登記固定資產賬簿管理。
(五)4個單位往來款項長期掛賬、未及時清理。如:截至2013年底,區住建局有3,040.66萬元暫存款、3,295.60萬元暫付款超過20年未清理;區社管局暫存款余額335.08萬元,主要為1項涉及金額246.6萬元賬齡超過2年。
(六)其他財務管理問題。一是2個單位存在應繳未繳財政款項,涉及金額279.92萬元,如區公用事業局已過清退期的保證金68.06萬元及評分扣款管理模式獲取罰款凈額42.85萬元未上繳財政。二是個別單位存在超范圍使用現金的問題。三是4個單位支持會計憑證的相關原始憑證管理不規范,如區宣教局與專項資金相關的合同及請款資料等原始憑證未裝訂成冊妥善保管;區社管局沒有嚴格對原始票據的審核把關,導致原始憑證中使用不合規票據報銷涉及金額有185萬元。
(七)會計核算方面的問題。如:區財政局未將日常經費結余和專項資金結余分開進行核算;區社管局2011至2013年收入36.59萬元在移民賬套往來科目核算。
區審計局已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出具了審計報告、下達了審計決定書,針對上述審計發現的問題提出了建立健全相關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預算管理、加強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加強固定資產管理、規范財務管理、加強會計基礎管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等建議。
三、整改情況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提出的意見和建議高度重視,并制定相應措施,并積極整改落實,如:審計期間追回區民政局虛列支出款項3.2萬元;區社管局追討原供貨方補回合規票據185萬元,并對往年的票據開展自查清理,加大報銷票據的審核工作;區住建局開展專項清理活動,對長期掛賬的暫存暫付進行清理;區宣教局按審計建議正在對本單位和下屬學校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對于審計查出的其他問題,5個單位亦正在積極整改中。
大亞灣區審計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