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關于印發《大亞灣開發區發揮市場作用
支持企事業單位自主引才育才的十條
政策措施(試行)》的通知
惠灣管函〔2020〕30號
區屬各單位、各街道辦:
《大亞灣開發區發揮市場作用支持企事業單位自主引才育才的十條政策措施(試行)》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辦理。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5月14日
大亞灣開發區發揮市場作用支持企事業單位自主引才育才的十條政策措施(試行)
為深入貫徹落實《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和《關于推進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創新提升打造改革開放新高地的意見》的有關要求,遵循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規律和人才成長規律,進一步深化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結合我區實際,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引導企業發揮人才工作主體作用。鼓勵企業每年從營業利潤中提取一定比例,用于獎勵核心研發成員、團隊及具有重大貢獻的科技管理人員。對在科技創新、經濟發展等方面有重大貢獻,在人才引進、培養、評價、激勵等方面卓有成效的企業,授予“人才工作突出貢獻獎”稱號,根據綜合貢獻情況每年評選2家,給予每家企業200萬元資助,分2年發放,獲獎企業3年內不可重復參評。
設立企業HR俱樂部,充分發揮企業HR在引才育才等方面的作用,每年擇優遴選10家人才工作成效突出的企業,給予每家企業10萬元資助,給予每家企業HR負責人每人2萬元獎勵。
2.鼓勵企業自主評價舉薦人才。對在區內眾創空間等孵化育成體系從事技術研究或技術推廣的種子期企業(種子期企業認定標準見附件),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組織的創新創業大賽,并獲得前三等獎的,每年擇優資助6家,可自主推薦1名對企業發展具有重要推動作用的核心技術人才,給予每人2萬元獎勵。
對初創期內新增獲得授權發明專利不少于2項,或新增獲得授權實用新型專利不少于3項,或吸收社會投資100萬元以上的初創型企業(初創型企業認定標準見附件),根據綜合實力每年資助5家,可自主推薦2名對企業發展有重要貢獻的實用型人才,給予每人5萬元獎勵。
對連續2年在我區結算,主營業務銷售營業額增長10%以上的高新技術企業或科技型中小企業,根據營業額增長率排名情況每年資助5家,可自主推薦1名技術團隊帶頭人和2名經營管理人才,分別給予10萬元、5萬元獎勵。
對納入我區統計范圍的年總納稅額(當年凈入庫數)1000萬元以上,且納稅額增速、工業增加值增速均達10%以上的制造業企業,按上一年度對我區財政貢獻增量情況每年資助5家,可自主舉薦1名企業負責人或技術團隊帶頭人和1名經營管理人員,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
按上一年度對我區財政貢獻增量排名前5名的企業,可自主舉薦2名企業負責人或技術團隊帶頭人和2名經營管理人員,分別給予15萬元、10萬元獎勵。
本條各項扶持措施,同一企業僅限申報一項。
3.鼓勵企事業單位引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支持我區石油化工、新能源和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制造等重點產業和總部企業發展,引進一批高層次科技人才與高端科技創新團隊。
對企事業單位首次引進我區的高層次科技人才,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50萬元(含)以上的,按其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30%給予企事業單位資助,每家每年最高100萬元,分2年發放。對在相關重大科技項目中作出突出貢獻、依法納稅且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累計達到20萬元以上的,按照其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50%比例給予補貼獎勵,每人每年最高20萬元。
鼓勵企事業單位新引進的科技創新團隊聚焦重點領域科研難題,申報各級科技項目,對兩年內獲市級以上重大科技項目支持的,按資助額度的50%給予配套支持,單個項目最高100萬元,分2年發放。
4.鼓勵企事業單位柔性引才用才。鼓勵企事業單位采取項目委托、短期聘用和兼職互聘等方式,柔性引進從事成果轉化、技術攻關的科技人才,相關產學研人才合作項目獲市級以上重大科技、產業項目支持的,按其實際支付柔性引進人才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20%給予配套支持,每家企事業單位每年最高50萬元,分2年發放。
柔性引進高層次人才所支付的獎勵和勞務報酬,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鼓勵企事業單位在境外通過設立研發中心、共建實驗室等方式,吸納用好海外科技人才;鼓勵企事業單位柔性引進留學回國專家,聯合實施核心技術攻關,對取得市級資助的,按1:1的比例,給予企事業單位配套支持,分2年發放。
5.多舉措減輕企事業單位引才負擔。逐步建立政府引導、市場主導的引才模式,幫助企事業單位精準搜尋、甄別和引進人才。充分發揮政府優勢,適時組織有需求的企事業單位赴外地招聘人才,為其招才引智搭建舞臺、暢通渠道,切實減輕引才負擔。
對符合條件的企事業單位,每引進一名國內外頂尖、省級先進、市級領先人才的,分別資助10萬元、8萬元、3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全職引進碩士及以上高學歷人才、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人才和技師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對當年新引進上述人才5人(含)以上的,給予引才資助3萬元,10人(含)以上的資助6萬元,20人(含)以上的資助10萬元,30人(含)以上的資助15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通過人才中介舉薦引進人才,通過中介新引進的人才三年內入選市級以上人才計劃的,按引才中介費用的50%給予企事業單位資助,每年最高20萬元,分2年發放。
6.鼓勵企事業單位培育技術技能人才。建立健全市場化人才培養機制,鼓勵企事業單位多舉措培養專業技術人才、技能人才。
鼓勵企業組織技能人才通過競賽比武等方式儲備培養一批技能人才,對選送技能人才參加國家級、省級、市級相關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并獲獎的,分別給予每家企業8萬元、5萬元、3萬元獎勵。鼓勵企業推行“名師帶高徒”機制培養新人,對學徒晉升為高級技師的,“師”“徒”各給予5000元獎勵,每家企業每年最高5萬元。鼓勵企業推行新型學徒制,深化校企合作促進技能人才培養,對開展新型學徒制,年培養新型學徒取得合格證書200人以上的,給予每家企業每年5萬元資助。鼓勵企業建立首席技師制度,推行年薪制提高技能人才待遇,對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20萬元(含)以上的首席技師,按1萬元/人標準給予企業資助,每家企業每年最高10萬元。鼓勵企事業單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自主提升能力,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稱或高級技師的人才,給予一次性1萬元獎勵。對當年新獲得市級以上“名校長”“名教師”“名醫”“名中醫”等榮譽稱號的人才,給予每人一次性3萬元獎勵。
7.鼓勵企事業單位培育創新創業人才(團隊)。對企事業單位新引進人才五年內入選國家級、省級及市級重點人才工程的,分別給予培養單位10萬元、8萬元、3萬元資助,每家企事業單位每年最高30萬元,分2年發放。對成功入選國家級、省級、市級人才工程的創新創業團隊,根據相應層級資助額度給予50%配套支持,分別最高1000萬元、500萬元、200萬元,分2年發放。對企事業單位入圍或獲得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惠州分賽區獎項的,給予最高30萬元資助;入圍或獲得廣東賽區獎項的給予最高40萬元資助;入圍或獲得全國總決賽獎項的給予最高50萬元資助。
8.鼓勵企事業單位建設各類人才培育載體。鼓勵企事業單位設立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和博士工作站等平臺,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30萬元、30萬元建站經費資助。鼓勵企業創辦技能大師工作室,對獲市級以上技能大師工作室認定的,給予國家級30萬元、省級20萬元、市級10萬元資助。鼓勵企事業單位申報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基地,對新申報的就業見習基地給予1萬元資助。
9.調動社會各界力量協助引才。鼓勵人才中介和個人舉薦引進人才。對全職引進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或我區重點產業緊缺人才,且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達20萬元(含)以上的,按人才年度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10%給予人才中介引才獎勵,每年最高10萬元,分2年發放。
對人才中介或個人每舉薦引進1名國家級、省級人才計劃的人才,且全職在我區工作的,分別給予舉薦人或舉薦單位10萬元、8萬元獎勵,分2年發放;每舉薦引進1個國家級、省級人才項目團隊,分別給予舉薦人或舉薦單位30萬元、20萬元獎勵,分2年發放。
10.發揮多方優勢保障人才安居。住房主管部門每年按需求建設和籌集相對集中的各類人才安居住房,3年內不少于300套。將“規劃配建不少于住宅建筑面積10%的人才安居住房要求”納入我區居住用地(包括“三舊”改造用地)招拍掛條件中,具體戶型、單套建筑面積等建設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配建的人才安居住房產權無償移交政府。
鼓勵企事業單位在員工宿舍合理分配一定比例的人才安居住房,或經規劃建設部門批準自行建設、籌集人才安居住房,符合一定要求的,按照1萬元/套的標準給予企業建設經費資助,每家企業最高200萬元,分2年發放。
對我區引進培育的具有重大科研成果,或為產業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個別特殊人才或團隊,可根據實際情況,一事一議。
本措施適用主體為企業、學校、醫院、科研院所等具備較強的創新承載能力,能為人才開展科研攻關提供平臺、資金等方面支持的企事業單位,要求在我區依法經營、依法納稅、依法納入轄區統計,產權關系明晰,有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和健全的會計核算體系。受資助的人才須與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在我區繳納社保或個稅,其中引進類人才須首次來區就業,通過項目合作等柔性引進的人才,可不受上述條件限制。
對弄虛作假或以不正當手段騙取上述資金的,一經查實,追回已撥付資金,依法納入個人及企業征信系統并向社會公布,同時按有關法律和規定嚴肅處理。
各牽頭單位要盡快出臺內部指引文件和相關配套實施細則,各配合單位要明確職責任務,通力合作,確保各項政策措施落地生效。本措施出臺前引進培養的人才按原有政策過渡1年,過渡期滿后按本措施執行。本措施與我區其他政策有不同的,以本措施為準。本措施自發布之日起試行實施(試行期2年)。
相關稿件:
主辦單位: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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