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廈深鐵路運輸安全管理,保障廈深鐵路運輸安全和暢通,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39號)第27條規定,現將廈深鐵路大亞灣開發區段線路安全保護區劃定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廈深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的劃定范圍
在廈深鐵路鐵路線路兩側設立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范圍的劃定,不改變用地權屬關系,其范圍從廈深鐵路線路路堤坡腳、路塹坡頂或者鐵路橋梁外側起向外的距離分別為:
(一)城市市區為10米。
(二)城市郊區居民居住區12米。
(三)村鎮居民居住區為15米。
(四)其他地區為20米。
二、禁止在廈深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從事下列行為
(一)禁止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廈深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燒荒、放養牲畜、種植影響鐵路線路安全和行車瞭望的樹木等植物;
(二)禁止向廈深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排污、傾倒垃圾以及其它危害鐵路安全的物質;
(三)在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內建造建筑物、構筑物等設施,取土、挖砂、挖溝、采空作業或者堆放、懸掛物品,應當征得鐵路運輸企業同意并簽訂安全協議。
三、違反以上規定的,由鐵路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四、廈深鐵路線路安全保護區所屬的街道辦事處及村民委員會應當加強保障鐵路安全的教育,防范和制止危害鐵路安全的行為。
五、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