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單位:
《大亞灣區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重大科技創新專項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創新成果產業化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構建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大亞灣區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等加快創新驅動發展七大工程實施方案業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1月13日
大亞灣區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打造創新驅動發展的高層次平臺,加快科研機構和企業創新能力建設,提升我區創新能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圍繞大亞灣區產業鏈發展,加強頂層設計,布局創新鏈;圍繞創新鏈規劃,整合創新資源,建設高等級研發平臺。推動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協同創新,鼓勵企業自建或聯合共建新型研發機構、產業技術創新聯盟、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中心、企業研發中心、博士后工作站等高等級研發平臺,針對重點產業領域,開展核心關鍵技術研究和重大創新產品研發,發揮科技創新平臺在創新驅動發展中的引領作用。
二、工作目標
通過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工程,力爭到2020年,全區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設立研發機構的比例達19%,建成省級以上企業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8家,建成新型研發機構3家。通過高等級研發平臺、新型研發機構突破一批產業核心關鍵技術,實施一批應用示范工程項目和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培育一批科技型中小企業,提升一批創新型高成長企業,壯大一批行業龍頭骨干企業,集聚一批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核心技術和創新產品,為大亞灣區創新驅動發展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三、重點工作任務
(一)推動大亞灣科創園建設。進一步加大科技創新園建設和發展力度,完善科技研發、項目孵化、總部經濟、商務配套、金融服務等功能,優化創新創業環境,為園區研發機構提供良好的發展空間,引進一批高端創新創業團隊,培育一批創新型企業,培育一批專業化科技服務機構,促進大亞灣區在原始創新能力、研究開發能力、科技創新服務能力等方面達到一個更高的水平,成為推動區內產業升級的重要引擎和創新型經濟發展的新亮點。力爭2016年獲省級孵化器認定,2018年前獲國家級孵化器認定。
(二)促進新型研發機構的發展。按照市場主導,政府引導原則,根據我區產業規劃和發展需求,以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IBM智慧城市華南(大亞灣)研究院為依托,支持國內外高校、科研機構、國家重點實驗室及大型企業科研機構以產學研合作形式,組建一批高水平新型研發機構落戶大亞灣。整合現有的新型研發機構、公共檢測平臺等各類創新資源,創建大亞灣新型研發機構創新聯盟,形成高水平科技創新研發群體,成為大亞灣創新驅動強有力的助推器。
(三)培育以企業為主體的高等級研發機構。發揮新型研發機構的技術輻射帶動作用,在石油化工、精細化工、電子信息、汽車零部件等重點發展的產業領域,推動有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組建國家級研發機構,促進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建立省級研發機構,加強對行業戰略性、前瞻性和基礎性技術問題的研究,進一步提升大型骨干企業整合創新資源和引領產業發展的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建立高等級研發平臺培育庫。按照“分類篩選,梯隊培養”思路,建立高等級研發平臺培育儲備制度。針對大型骨干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企業、科技型中小企業,組織專業力量,開展創新能力、研發平臺建設水平摸底調查。對照各級研發機構認定標準,根據前期調查評估結果,篩選一批創新基礎好、分別具備申報國家級、省級、市級研發機構潛力的培育對象。對列入計劃的培育對象,采取分類集中輔導的方式,組織企業技術與科研管理人員,學習國家、省、市各級科技政策,開展各級研發平臺申報、績效評價等方面專題培訓,提高企業、科研機構研發平臺建設水平和實施成效。(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二)提升企業研發機構建設水平。推動企業加大對研發機構的投入,按照“有技術人員、有固定場所、有研發經費、有科研設備、有具體研發方向”的要求,引導和支持大型骨干企業建立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技術中心、重點實驗室、工程實驗室、研究生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院士工作站、中試基地等研發機構,并組織申報國家級研發機構認定;推動有條件的骨干企業“走出去”,采取并購、收購或直接投資等方式建立向區外、境外延伸,加強跨區和國際合作;促進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產學研合作,共建研發平臺,改善基礎條件,全面建設省級研發機構;引導有條件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立足實際,建設“專、精、特、優”的研發機構。(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三)扶持新型研發機構加快發展。對處在啟動期內的新型研發機構建設,設定階段性發展目標,根據新型研發機構的實際建設進度和發展需求,區財政落實有關政策規定,加強對新型研發機構科研基礎條件建設的扶持力度。以多種方式支持新型研發機構創新成果轉化,引導區內金融機構和創投機構為新型研發機構科技成果轉化和產業化提供科技金融服務。對利用財政性資金組建的新型研發機構,賦予其職務科技成果自主處置權,除涉及國家安全、國家利益和重大社會公共利益外,研發機構可自主決定采用科技成果轉讓、許可、作價入股等方式開展技術轉移轉化活動,成果轉化所獲收益全部留歸單位自主分配,納入單位預算。(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工貿局)
(四)促進技術創新公共服務發展。面向企業技術創新需求,加快建設技術轉移、科技企業孵化、知識產權、科技信息咨詢等服務機構,加大分析測試、試驗驗證、產權交易、研發設計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建設力度。促進創新資源共享,推動區內科研院所、新型研發機構開展面向企業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技術咨詢、技術檢測等相關業務,鼓勵有條件的大型骨干企業研發機構面向中小微企業開放儀器設備、中試裝備、科學數據、科技文獻等資源,營造良好的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運營環境。(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五)增強高等級研發平臺技術創新能力。圍繞大亞灣支柱產業發展技術創新需求,整合創新資源,集中優勢力量,鼓勵區內企業研發機構、新型研發機構與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創建高等級研發平臺創新聯盟,開展協同創新,共享知識產權、共擔市場風險,聯合承擔重大科技計劃、開展技術攻關、制定技術標準,力爭突破一批關鍵領域核心技術,破解產業發展重點技術難題,轉化一批科技成果,促進創新要素與生產要素在產業層面的有機銜接。(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六)建立有利于高等級研發平臺運行的機制。探索以省市重大項目實施為紐帶,按照有關規定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依托研發機構牽頭或參與承擔相應的科技研發和產業化項目,建立促進新型研發機構參與重大技術聯合攻關的機制。逐步建立多元化支持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和發展的投入渠道,推行使用“科技創新券”,通過發放具有一定面額“科技創新券”的方式,引導區內科技型中小企業向新型研發機構購買技術服務和技術成果,鼓勵企業使用“科技創新券”購置研發設備,加速建設企業研發機構。(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
(七)集聚高層次科技人才。落實“海納英才”計劃,大力實施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育工程,充分發揮院士工作站、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機構匯集人才的作用,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引進一批科技創新人才團隊,為建設企業自主研發平臺提供智力支撐;加強新型研發機構和企業之間的人才互動交流,培育一批高水平科技領軍人才,提升企業研發軟實力。(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區科創中心)
五、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區管委會統一領導全區高等級研發平臺培育工作,區工貿局負責全區高等級研發平臺培育工作溝通協調、計劃制訂等工作,加強對企業、研發機構的指導,深入開展業務培訓,努力提供優質服務;區財政局、人社局等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密切協調配合,形成整體合力,共同推進高等級研發機構建設。
(二)強化政策支持。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創新驅動發展的一系列文件規定,嚴格落實研發機構的各項優惠政策,切實增強企業建設研發機構、開展技術創新的積極性。對建有高水平研發機構的企業,在科技創新方面給予優先支持。
(三)強化督查考核。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進度,建立工作責任制,將高等級研發平臺培育工作納入相關部門年度工作考核。區督查辦要會同區工貿局加強一線督查檢查,督促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大亞灣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實施方案
(2015-2020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加大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力度,擴大高新技術企業集群,提升我區創新驅動發展水平,促進產業轉型升級,助推惠州市盡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增強企業自主創新能力為核心,以支持和引導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為重點,以優化發展環境為保障,培育一批、引進一批、壯大一批高新技術企業,進一步提升產業自主創新能力,推動大亞灣從制造向創造轉變、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程,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體系,完善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梯隊,扶持一批中小微科技型企業發展為高新技術企業,到2020年,全區國家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達60家以上,高新技術產品產值占規模以上工業總產值比重達45%,初步形成以骨干企業為重點、創新型企業為主體、初創型科技企業為后備力量的高新技術企業集群。
三、工作措施
(一)開展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篩選工作。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儲備制度,對照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重點選擇創新基礎好、有發展潛力、具備一定條件的中小微企業,通過1-2年培育,力爭使其達到高新技術企業認定標準。培育對象為:注冊一年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能力在2至3年內,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獨占許可等方式,對其主要產品(服務)的核心技術形成1項以上發明專利或6項實用新型專利;建立企業研發中心,擁有一支創新團隊,并開展相應的高新技術產品或技術研發活動;建立研發投入機制,有相對穩定的研發資金保障。(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二)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服務體系。結合省、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部署,區科技、財政、稅務等多部門聯動,以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技術轉移機構等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為依托,整合財稅、金融、法律、評估、咨詢、知識產權等中介機構專業力量,進一步發揮社會化服務,建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全流程、專業化服務體系,為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提供相關服務和支撐。(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科創中心)
(三)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培訓指導。區科技部門每年開展培訓會,針對申報企業、列入計劃的培育企業,重點從政策解析、申報程序、材料編寫、研發費用輔助賬設置、知識產權和成果轉化等方面進行培訓;對培育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主要問題,聘請有關專家進行診斷,提出合理化建議,使企業在科技創新、成果轉化、團隊建設等方面得到提升。(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四)鼓勵孵化載體培育高新技術企業。加快提升創業苗圃、企業孵化器、企業加速器、眾創空間和科技園區等各類科技企業孵化載體的建設水平,進一步營造良好的創新創業氛圍。鼓勵孵化載體制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計劃,為企業提供高水平、高質量的專業化服務,同時形成有利于科技企業快速成長的空間載體。對當年新認定高新技術企業數量較多的孵化器,在其申請國家級、省級、市級孵化器認定以及相關優惠政策給予優先支持。(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五)創新高新技術企業培育扶持方式。推行使用“科技創新券”。區財政每年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發行具有一定面額的“科技創新券”,引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進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入庫,與區內新型研發機構加強產學研交流合作,通過購買技術服務方式開展技術創新活動;支持科技服務中介機構對科技型中小微企業提供培訓、指導和全方位的輔導,對輔導科技型中小微企業通過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復審)的中介機構給予資金補貼。(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
(六)加強高新技術企業科技招商。積極發揮我區毗鄰深圳的地緣優勢和產業配套優勢,針對區內重點培育發展的戰略性新興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領域,引進一批在行業內具有領先帶動作用的高新技術企業。完善對異地高新技術企業遷入的各項服務,對具備一定研發能力、項目專利以及高層次人才或團隊的高新技術企業項目予以一定扶持。(責任單位:區招商局、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七)提升企業創新能力。集聚科技創新要素與資源,鼓勵企業加大研發投入,積極與高校、科研院所開展深度產學研合作,建立高等級研發平臺,實現規模以上高新技術企業普遍建立市級以上工程中心。加強高新技術產業核心關鍵技術攻關,以高新技術企業為主體,組織實施新能源技術、新材料技術、高端電子信息技術和高端裝備制造技術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重大科技專項,著力突破一批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和工業轉型升級中的重大關鍵技術,促進高新技術成果轉化和產業化,帶動產業鏈關聯企業和產業創新能力跨越式提升。(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八)強化企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培育。結合全區知識產權戰略的實施,支持有條件的企業牽頭或參與制定國家、行業技術標準,優先支持其申請國內外發明專利;鼓勵企業建立健全知識產權管理制度,大力推動企業開展知識產權管理標準化建設,有效提升企業以發明專利為主的核心自主知識產權產出。(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九)支持培育企業加強創新人才隊伍建設。鼓勵科技創新人才團隊引進,加強人才培養與交流,為企業創新提供人力支撐。鼓勵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企業與國內外科研院所、高等學校加強人員交流與合作,支持高新技術企業及培育企業培養國際化人才。探索高??蒲袉挝慌c企業之間有效合作機制,共同推進企業進步。(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保障。區管委會統一領導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區工貿局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溝通協調、計劃制訂等工作,牽頭推進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培訓和業務指導,推動高新技術產業發展;區國稅局、區地稅局負責落實高新技術企業稅收優惠和研發費用加計扣除等鼓勵企業創新的政策;區人社局負責制定實施企業人員培訓計劃,優化企業人才結構;其他成員單位做好相關配合工作。
(二)落實政策。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關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的優惠政策,認真執行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中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的扶持辦法。對已獲批準的創新型企業和高新技術企業,在各類科技計劃項目中給予重點支持。
(三)強化督查檢查。制定年度工作計劃,明確目標任務和工作進度,強化責任落實,將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工作納入相關部門年度工作考核。區督查辦要會同區工貿局加強一線督查檢查,督促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大亞灣區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建設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
為全面貫徹落實《惠州市創新驅動發展“六大行動”實施方案》(惠府〔2015〕123號)和《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促進我區科技企業孵化器建設,構建充滿活力的科技創新生態體系,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鼓勵并引導科技企業孵化器更好地實現其功能定位,以培育產業源頭企業、激發科技創新創業活力為目的,完善我區全要素、全鏈條、全生命周期的孵化服務生態,優化創新環境,推動我區科技企業孵化體系的形成與完善,培育壯大科技型中小企業和企業家隊伍,加快高新技術產業發展,推動經濟轉型升級。
二、發展目標
到2017年,引進創業導師15名以上;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公共創新平臺、公共檢測機構、科技服務機構數達到8家以上;建成眾創空間1家;建成孵化器2家;在孵企業超過100家,總收入超過3億元,畢業企業累計達到30家,累計孵化場地面積達到6萬平方米以上。
到2020年,引進創業導師20名以上;建設新型研發機構、公共創新平臺、公共檢測機構、科技服務機構數達到13家以上;建成眾創空間3家;建成孵化器5家,其中,包含國家、省、市級孵化器各1家;在孵企業超過120家,總收入超過5億元,畢業企業累計超過50家,累計孵化場地面積超過10萬平方米以上,50%以上具有天使投資和持股孵化功能,70%以上從業人員接受孵化器專業培訓,80%建有公共技術服務平臺,90%形成創業導師輔導體系。
三、重點工作
到2020年,實施“創業苗圃(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的大孵化器戰略,形成全過程、全要素的孵化培育生態鏈;建立以專業技術服務、天使投資服務、創業指導服務、技術轉移服務和市場拓展服務等為特色的孵化服務機制,形成各具特色的孵化服務模式,提供專業化服務;支持孵化器聚焦優勢專業領域,提高原創產業培育能力,增強對大亞灣區重點產業發展的支撐作用;積極探索孵化器建設、投資及運營模式,形成孵化器特色化、多元化發展格局。
(一)實施大孵化器戰略,構建企業培育生態鏈。
1.推動新建一批孵化器。鼓勵各類有條件的企業利用閑置存量房產建設孵化器;鼓勵先進鼓勵孵化器連鎖化發展,在大亞灣區建設分園、分孵化基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建設孵化器;鼓勵天使投資人建設孵化器;吸引專業技術、項目、人才和服務等資源,集聚產業,提供服務,提高孵化器的盈利能力和社會效益。重點推進科創園、金百澤云創工場、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等孵化器建設。(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區加速器公司,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住建局)
2.推進“創業苗圃”建設。“創業苗圃”以科技成果(創意)為孵化對象,以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和北京化工大學惠州研究院為依托,推進科創園創業苗圃平臺建設,鼓勵有創業意向的科研人員、大學生、留學人員等開展創業見習實習。(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人社局、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
3.推進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支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產業園區充分結合大亞灣區產業特色,建立服務于高成長企業發展的科技企業加速器。推動孵化器為完成孵化的高成長性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發展空間、戰略規劃和資金、技術、人才、市場等深層服務,充分滿足畢業企業對于經營場所、企業管理、市場開拓等方面個性化發展需求。重點推進石化區加速器、西部綜合產業區中??萍?鑫輝源電子信息加速器、西部綜合產業區歐蒂姆智能裝備加速器等建設。(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區加速器公司,配合單位:區財政局、區國土分局、區住建局)
4.推進建立產業加速與產業升級的鏈接機制。結合大亞灣區的資源特點、產業定位和規劃布局,統籌規劃,引導孵化器發展與產業結構相結合的項目;支持孵化器為企業提供后續的發展空間、專業技術、市場拓展、信貸擔保、風險投資及上市輔導等專業服務;支持孵化器為創業企業提供進一步發展的對接平臺、與產業園區建立合作關系。(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工貿局、區加速器公司、區創新投公司、區科創投公司)
(二)建立特色服務平臺,構建專業服務體系。
1.建立公共技術服務平臺。支持孵化器聯合知識產權、技術轉移、科技咨詢、律師事務所、專業會展等中介服務機構,拓寬服務內容、提升服務質量,滿足創新創業企業多方面的需求。支持孵化器依據自身產業定位,通過自建或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業等聯合共建的方式,完善專業和特色公共服務平臺,為在孵企業的技術研究、產品開發、市場運營等提供專業服務,降低企業技術創新成本。以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和廣東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大亞灣分中心等為依托,重點推進精細化工專業技術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
2.建設科技金融服務平臺。完善孵化器投融資功能,加大與金融機構合作力度,探索通過孵化貸、成長貸、集合擔保信貸、投資參股等方式扶持科技企業發展。重點推進惠州大亞灣創新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和惠州大亞灣科技創業投資基金管理的建設,支持建立天使投資基金。(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創新投公司、區科創投公司)
3.加強創業導師隊伍建設。建立多層次創業導師服務隊伍,聘請成功創業者、知名職業經理人、天使投資人、高校院所專家等優秀創業實踐者和專業人士擔任創業導師,引進創業導師20名以上,為創業者和創業企業提供有針對性的專業創業輔導,完善“聯絡員+輔導員+創業導師”的孵化服務機制。(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創新投公司)
4.推進政策落實。對于符合條件的孵化器,積極支持申請市級、省級、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支持符合條件的孵化器參與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鼓勵對在孵企業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予以獎勵企業。落實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的稅收優惠及產權分割等政策。(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區國稅局、區地稅局、區國土分局、區住建局)
(三)提升孵化器產業培育水平,促進產業升級。
1.促進區域重點產業發展。根據大亞灣區重點產業發展的基礎和需要,重點促進精細化工、新材料、智能裝備、物聯網、新一代信息技術等領域產業發展,鼓勵和引導目前發展比較成熟的孵化器向專業型、創新型、復合式高端孵化器發展。(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區工貿局,配合單位:區招商局)
2.引導孵化器承接高校院所成果轉化,承接周邊地區先進成果轉移。支持孵化器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等建立合作關系,轉移轉化一批新技術、承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落地。鼓勵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員帶項目和成果到孵化器進行在職創業和科技成果轉化。充分挖掘承接廣州、深圳、東莞等先進地區的區位、勞動力、資源等先天優勢,積極承接產業轉移。(牽頭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3.加快重點產業孵化基地建設。圍繞大亞灣區重點產業布局,打造一批產業特色鮮明的孵化基地,建立優秀初創企業的發掘、培養機制,加速形成重點產業集群。引導孵化器與大亞灣區戰略性新興產業園合作,有條件的孵化企業可優先落戶戰略性新興產業園。(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招商局)
4.提升專業技術服務能力。對孵化器從業人員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發揮創業導師作用,建立和完善創業者與創業導師溝通交流機制;引導孵化器依據自身產業定位,積極與產業技術聯盟等服務機構開展合作,為在孵企業的研發、產品構建、市場運營等提供專業服務,降低企業技術創新成本。(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創新投公司)
(四)創新孵化模式,構建多元化發展格局。
1.創新孵化器建設發展模式。支持商業模式新、運行機制靈活、資源聚集度高的創新型孵化器和網絡化創業服務平臺的快速發展;支持有條件的企業利用自建樓宇興辦孵化器發展各類孵化器;鼓勵具有特色優勢的孵化器之間建立協作網絡,協同發展。(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加速器公司)
2.創新孵化器投融資服務模式。鼓勵孵化器探索“孵化+創投”的孵化發展模式,鼓勵孵化器聯合社會資本成立投資基金,吸引天使投資、創業投資、創業服務平臺等廣泛參與,提升孵化器投資服務能力。探索在自建孵化器載體基礎上,采用社會資本投資參股、社會資本投資政府資助(或回購)、直接租用園區閑置場地等多種方式建設載體。(牽頭單位:區科創中心,配合單位:區創新投公司、區科創投公司、區加速器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實施。加強統籌協調,區工貿局積極會同組織、財政、國土、住建、教育、人社、稅務等相關部門,統籌協調孵化器建設與發展,建立溝通協調機制,研究解決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建設工作中的問題,協調落實相關政策。
(二)完善政策體系。研究完善促進各類孵化器發展的政策措施,制定與孵化加速、創客空間、天使投資、技術轉移、知識產權等相關的扶持政策。
(三)加大資金支持。加大對孵化器的投入力度,重點用于支持孵化器提升專業服務能力、搭建創業服務平臺、創新服務模式、探索國際化發展路徑、培育專業孵化管理人才等,制定相應扶持措施。引導民間資本加大對孵化器及其服務體系的投入。
(四)發揮社會組織作用。完善孵化器行業組織服務體系,發揮其在行業指導、管理、自律、政策研究等方面作用,為孵化器提供優質服務。政府通過購買服務等方式,委托孵化器行業組織承擔孵化器統計、年度報告、政策咨詢、評價與考核等工作。
(五)加強宣傳和培訓工作。加強宣傳,推廣先進模式和經驗,打造大亞灣區科技企業孵化體系品牌影響力。加強對孵化器管理人員、服務人員和創業者三個層次的培訓,不斷提高孵化器從業人員的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
大亞灣區重大科技創新專項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加快組織實施大亞灣區重大科技創新專項,增創大亞灣創新驅動發展新優勢,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占領高新技術產業和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技術制高點為總目標,充分發揮市場對創新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對重大科技專項的統籌和引導作用,聚焦產業發展、科技創新的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著力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推動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有效提升我區自主創新能力和產業競爭力,為經濟社會全面轉型升級提供強有力的支撐引領。
二、主要原則
(一)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和各類創新要素的導向作用,立足全區產業轉型升級、企業創新發展的實際和需求,凝練、找準核心關鍵技術和戰略產品領域。面向企業技術需求編制項目指南,強化企業的技術創新主體地位。
(二)集聚資源。堅持產業鏈、創新鏈與資金鏈相融合,系統推動重大科技創新專項的組織實施。瞄準主導產業鏈上下游的關鍵節點,廣泛集聚創新資源,形成與產業鏈高度融合的創新鏈;整合財政資金、金融資本、民營資本等資源,形成高效配套的資金鏈,滿足產業鏈和創新鏈上各類主體創新發展的資金需求。
(三)協同推進。積極爭取上級部門支持,完善產學研合作機制,爭取更多適合大亞灣發展需求的國家、省級重大科技項目落戶,大力推進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建設,促進企業、高校、科研單位等多主體協同創新,形成推動重大科技專項實施的合力。
三、總體目標
集聚科技創新要素與資源,實施全產業鏈創新,以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三鏈”融合為主要抓手,創新重大科技專項組織實施方式,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加快重大科技成果產業化步伐。緊跟科技發展重點領域,突破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組織重大新技術、新產品示范和推廣,培育一批高新技術知名品牌,一批創新能力強、成長性好的科技型中小企業,以及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高新技術企業。在高等級研發平臺建設、新型產業園區建設、科技企業孵化器、科研團隊引進、產學研合作等方面,整體推進實施,促進創新鏈條和產業生態環境更加完善,在石油化工、電子信息、先進裝備制造等領域培育形成國際先進水平的產業技術集群。
四、重點領域和預期目標
(一)石油化工領域。
重點任務:圍繞大亞灣石油化工產業升級與發展過程中的產業技術創新需求,大力開發化工新技術,重點突破C2、C3、C4、C5及芳烴等下游產業鏈的關鍵技術,利用EO/EG、丙烯酸、環氧丙烷、雙環戊二烯等原材料,發展下游精細化工產品,做強新型功能材料、先進結構材料、高性能復合材料等新材料產業;支持通過交叉學科研究的理論和方法進行園區管理機制的研究,為建設世界級石化基地提出對策。
預期目標:到2020年,在石油化工領域爭取引導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達4億元/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50件/年,引進創新科研團隊1個,實施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1項,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1個,建立眾創空間1個。
(二)電子信息領域。
重點任務:以現有電子信息產業為基礎,圍繞智能手機、平板電腦、車載智能系統、物聯網、可見光通信技術等領域,開展產業技術創新,大力推動電子信息產業向高端化發展。主要支持在計算與通信芯片、移動互聯網關鍵技術與器件、云計算與大數據管理技術、可見光通信技術及標準光組件、新型顯示關鍵技術等開展技術研發和產業化。
預期目標:到2020年,在電子信息領域引導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達7億元/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50件/年,引進創新科研團隊1個,實施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1項,建立眾創空間1個。
(三)先進制造技術及裝備領域。
重點任務:通過引進、吸收和再創新,重點在機器人應用、石化裝置集成技術、新能源裝備、汽車制造、數控裝備、工業用計算機、醫療器械等取得技術突破,提高大亞灣智能制造水平。主要支持新能源汽車關鍵零部件技術及總成產品、電動汽車動力系統平臺關鍵技術、數控一代機械產品、精密與超精密加工技術、微納制造技術、新型控制系統、高端傳感器、高端儀器儀表、半導體照明產品制造成套裝備、汽車零部件、和基于云的制造平臺研發與服務等領域的開發與應用。
預期目標:到2020年,在先進制造技術及裝備領域引導全社會研發經費投入達5億元/年,發明專利申請量達100件/年,引進創新科研團隊1個,實施省級以上重大科技專項1項,建立眾創空間1個。
五、工作措施
(一)強化頂層設計。圍繞石油化工、高端電子信息、先進裝備制造等支柱產業的發展規劃,編制技術發展路線圖,建立定位準確、組織健全、分工明確、管理有效、保障得力的重大科技專項運行機制,完善項目篩選論證、“政產學研用”協同創新、績效管理等機制,健全重大科技專項項目相關管理規定和制度。(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二)加大重大科技創新專項扶持力度。提高項目質量,控制項目數量,聚焦在石油化工、精細化工、新材料、高端電子信息等戰略性新型產業和高新技術產業進行重大科研扶持;完善財政對科技的投入機制,推進科研項目經費后補助工作,鼓勵企業按照市場需求先行投入開展研發項目;針對自主研發、技術引進等不同類型項目以及項目實施的不同階段,通過多元化的財政科技投入方式,有序引導企業自有資金、產業資金、風險投資資金、社會資本等加大投入。(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工貿局)
(三)提升企業自主創新能力,創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加強對企業創新的支持,集成科技政策、平臺、人才、項目等資源,鼓勵企業特別是龍頭企業建立研發中心,培育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科技型企業,鼓勵和引導企業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促進中小企業向創新型企業發展,推動企業聯合創新,重點在石化產業推進以龍頭企業為主導,聯合石化產業鏈中下游骨干企業,與國內外高校進行戰略合作,組建石化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共同承擔或實施國家級石化產業科技重大專項攻關,為建設世界級石化基地提供科技支持。(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區科創中心)
(四)建立健全平臺載體。一是發揮大中型企業的創新骨干作用,支持其牽頭承擔重大科技專項,建立完善企業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實驗室、企業技術中心等研發機構,牽頭組建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和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基地,加強產業共性技術研發和成果推廣應用。二是結合重大科技專項的實施,建立和完善各類科技企業孵化器,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培養創新型人才。(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區科創中心)
(五)深化產學研合作。加快推進省部產學研示范區的建設,促進產學研合作機制進一步完善,充分發揮高校在我區設立的研發機構的橋梁作用,加強校企對接,以科技項目推動產學研合作,鼓勵校企共建產學研創新平臺,共同開展技術研發。(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重大科技專項的組織實施由區管委會統籌協調,區工貿局牽頭落實,加強與國家、省、市重大專項的對接與配套;引導項目、資金等創新資源形成合力,做好重大科技專項成果轉化和產業化的對接,帶動新興產業和創新型產業集群發展壯大。
(二)做好宣傳工作。加強與新聞媒體和社會公眾的互動,宣傳報道重大科技專項的實施情況及成效,形成關心、了解、支持重大科技專項的良好環境和輿論氛圍。
(三)強化督查落實。強化責任落實,區督查辦要會同區工貿局加強一線督查,督促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大亞灣區創新成果產業化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建立健全技術轉移體系,加快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增創大亞灣創新驅動發展新優勢,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推動大亞灣從制造向創造轉變、從要素驅動向創新驅動轉變為總目標,搭建科技成果轉化平臺,推動技術成果專利化、專利技術產業化,發揮專利技術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形成具有比較優勢和核心競爭力的產業集群,為培育和發展大亞灣新業態奠定基礎。
二、工作目標
通過實施創新成果產業化工程,力爭到2020年,每百萬人發明專利申請量達到1300件,萬人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6件,建立一批科技企業孵化器,建立完善技術轉移基地,基本建成技術轉移體系,轉化一批重大創新成果,發明專利應用比例達60%以上。
三、主要任務及工作措施
(一)強化“數量布局、質量取勝”知識產權戰略。結合我區優勢產業和資源特點,做好專利布局,提高專利、商標申請及版權登記總量增長速度,推進專利工作從注重數量向注重質量轉變,不斷提高發明專利比例。建立財政對知識產權投入的持續增長機制,優化財政資金使用,既資助專利申請授權,又扶持專利運用,區級知識產權專項資金40%以上用于扶持專利技術產業化、重點產品專利預警分析等專利運用。(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
(二)推動知識產權成果轉化、應用和保護。推動技術成果專利化、專利技術產業化,建立知識產權孵化實施機制,有目的地篩選一批發明專利,推動高水平發明專利的運用與實施,促進具有知識產權的創新成果轉化為現實生產力,提高知識產權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強化專利信息對產業發展的導航作用,把專利產出和轉化作為科研立項、獎勵評審的重要條件。加強重點行業和特定領域的知識產權保護,開展專利行政執法專項行動,依法嚴厲打擊侵犯知識產權行為,切實保護企業創新權益。(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三)推動新建一批孵化器。鼓勵社會力量和民間資本圍繞我區產業布局,積極投資科技企業加速器建設,集聚專業技術、項目、人才和服務等資源,為高成長性、科技型孵化畢業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空間和配套服務;引導孵化機構與產業園區建立合作,加強產業孵育功能,提升孵化機構創新成果產業化能力,促進區域重點產業發展。(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四)加強技術轉移服務體系建設。以大亞灣區科技創新園、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為依托,加快建設重大科技技術轉移中心、交易平臺,開展國際化技術轉移合作,打造高效的技術轉移和成果孵化平臺,培育和發展技術轉移示范企業、示范機構、示范基地,促進國際國內重大技術轉移和產業化項目在大亞灣落戶。完善技術經紀人制度,支持技術經紀機構和交易平臺,開展技術經紀活動。(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五)推進重大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圍繞我區產業發展急需突破的關鍵技術,組織實施一批重大科技成果轉化項目,對技術成果購買、中間試驗、工業性生產試驗、重大產品或裝備產業化等予以扶持。支持企業承接和采用新技術、開展新技術新產品的工程化研究應用。加強智慧城市技術成果的應用示范,加快智慧城管、智慧交通、石化區智能應用一體化等智慧民生工程建設,以應用帶動一批龍頭企業,促進智慧大亞灣應用市場和產業鏈形成,培育產業新業態,打造我區新的經濟增長點。抓住新材料、精細化工、高端電子信息、新能源裝備、醫療器械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產品,綜合發揮市場培育、需求創造、政府引導等多種措施,開展推廣應用,以應用促發展、促創新,帶動大企業加大創新投入,推進科技成果產業化。(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
(六)激發創新資源活力,調動科技人員積極性。推廣“民間資本+科技成果項目+高層次人員”相結合的投資模式,引導工業資本與創業“知本”、人力資本有效結合的投資。鼓勵科研院所科研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基礎上,利用本單位的科研資源和自身科研技能為企業開展有償服務,支持科技人員到企業轉化創新成果;鼓勵職務成果完成人開展職務成果轉化活動,支持科研院所科技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和不侵犯本單位經濟利益的前提下,經與單位簽訂協議,可兼職創辦科技型企業。(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
(七)加快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發揮大亞灣區創業投資基金的引導作用,優化科技投融資環境,通過股權投資等方式,扶持技術先進、市場前景好的創新企業和項目,加速新興技術的產業化和市場化,培育一批新興產業的骨干企業。(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區科投公司)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區管委會統一領導創新成果產業化工作,形成統籌協調、部門協同、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二)加強財政資金引導。認真落實國家、省、市有關創新成果產業化的優惠政策。區科技資金加大對創新成果產業化的扶持力度,創新財政投入方式,充分利用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效應,設立大亞灣創業投資基金,鼓勵和引導社會資金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股權投資、互聯網眾籌、融資擔保等方式,為創新成果產業化提供融資服務。
(三)強化督查落實。強化責任落實,區督查辦要會同區工貿局加強一線督查,督促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大亞灣區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構建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全面貫徹落實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強化財政科技投入保障,引導社會資金投入科技創新領域,構建多元化的科技金融投入機制,促進金融、科技、產業融合發展,助推惠州創新型城市建設和盡快進入珠三角第二梯隊目標的實現,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深入推進科技創新投入機制體制改革,積極探索實施科技創新投融資新模式,加快形成以政府財政投入為引導,以企業投入為主體,以金融資本為支撐的多元化、多渠道、多層次的科技投入體系,推動全區金融、科技、產業融合發展,創新驅動發展動力持續增強。
二、工作目標
通過構建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促進創新驅動發展投融資實現良性發展,金融對科技的支撐能力顯著增強,主要創新動力指標有較大提升。力爭全社會研究與開發(R&D)投入到2020年增長50%;全區創業投資基金實收資本規??傤~到2017年達1億元人民幣以上,到2020年達2億元人民幣以上。
三、重點工作和責任分工
(一)加大財政科技創新投入。2015-2017年,區級財政創新投入總量不少于3億元,用于科技創新及工業技術改造,促進產業優化升級。發揮財政科技創新投入的杠桿作用,引導全社會加大科技創新投入,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創新投入體系。(區財政局牽頭,區工貿局等單位配合)
(二)改革科技投入機制。改變科研經費投入模式,由事前立項資助轉變為事前資助、事中貼息、事后補貼多階段扶持,由無償資助為主轉變為無償資助、股權投資、“創新券”后補助等多形式扶持,由定向資助為主轉變為支持提供公共科技服務為主,以發揮市場對技術研發方向、路線選擇、要素價格和各類創新要素配置的導向作用。(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
(三)建立企業研發準備金制度。進一步研究制定區級研發準備金補助辦法,運用財政補助機制激勵引導企業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對已建立研發準備金制度的企業,財政通過預算安排,根據經核實的企業研發投入情況對企業實行財政補助,引導企業有計劃、持續性地增加研發投入。(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
(四)試行科技創新券補助政策。研究制定科技創新券后補助管理辦法,引導中小微企業加強與高等學校、科研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及大型科學儀器設施共享服務平臺的對接。面向中小微企業發放創新券和落實后補助,支持科技企業的自主研發項目、添置研發設備、向科技中介服務機構購買技術和服務等創新活動。(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配合)
(五)優化股權投資環境。通過設立大亞灣創業投資基金,采用引進與發展的方式,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吸引國內外資本和機構在我區設立股權投資企業,通過天使投資、創業投資、產業投資等股權投資方式,促進金融、科技、產業融合發展。力爭全區創業投資基金實收資本規模總額到2017 年達1億元人民幣以上,到2020 年達2億元人民幣以上。(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等單位配合)
(六)促進股權投資與創新型項目對接。完善股權投資項目資源庫建設,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新型研發機構與股權投資企業的結合,培育一批科技含量高、發展前景好的股權投資項目源。對股權投資企業所投資的我區創新型企業,優先列入上市后備企業培育計劃,支持其在國內外資本市場上市。(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等單位配合)
(七)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構建適合不同類型、不同發展階段企業的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拓寬企業融資渠道。協調解決企業融資過程中涉及股份制改造、財務規范、權證辦理、項目用地等各類問題,扶持優質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支持創新型企業在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天津股權交易所等場外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區工貿局牽頭,區財政局等單位配合)
大亞灣區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工程實施方案(2015-2020年)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快建設創新型城市的意見》(惠市委發〔2015〕4號)及區委、區管委會《關于加快創新驅動發展的實施意見》(惠灣委發〔2015〕1號)精神,進一步實施人才強區戰略,重點引進一批掌握核心技術、具有核心競爭力的創新團隊,激勵創新團隊群體成長崛起,全力將我區打造成為高層次創新人才的集聚區,進一步加快推進自主創新、成果轉化和產業轉型升級,引領和推動我區經濟社會實現跨越式發展,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思路
緊緊圍繞大亞灣建設世界級石化產業基地和產城人融合發展示范區的總目標,以貫徹惠州市“人才雙高”計劃為契機,全面確立人才優先發展的戰略目標,結合我區產業發展的特點,推進創新創業人才隊伍建設,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強有力的人才支撐和智力保障。
二、工作目標
著眼在石油化工、電子信息、先進裝備制造等支柱產業,及精細化工、新材料、新能源、半導體照明(LED)、節能環保等戰略性新興產業領域,力爭到2017年引進培養7個引領產業發展的科技創新團隊、22名高水平科技領軍人才、80名高層次創新創業企業人才;到2020年引進培養17個引領產業發展的科技創新團隊、42名高水平科技領軍人才、160名高層次創新創業企業人才。
三、主要任務及工作措施
(一)構建創新創業人才集聚體系。
1.吸引科研創新團隊和海內外高層次人才來大亞灣發展。打破國籍、戶籍、地域、身份、檔案、人事關系等人才流動的制約,通過從海內外大力引進和自主發掘培養等途徑,重點集聚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鼓勵領軍人才帶科研創新團隊來大亞灣發展,優先資助項目啟動經費,在選題立項、人才配置、經費使用、獎勵分配等方面予以重點支持;領軍人才建立科研創新團隊需從外地引進人才的,相關部門要提供綠色通道服務;建立對業績突出的科研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長期穩定的經費支持機制。對獲得上級財政資金支持的創新團隊和領軍人才,按獲得市級資助金額50%給予一次性配套扶持。(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工貿局)
2.完善柔性引才機制。鼓勵科研機構、公共服務機構、企業研發平臺等設立短期工作崗位,吸引高層次創新人才以柔性流動方式,不轉關系、不遷戶口短期來大亞灣從事教學、科研、技術服務、項目合作等工作。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其子女入學、配偶就業等實際問題,提供短期住房、人才補貼等。(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等有關部門)
3.加強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對接。通過產學研對接交流,組織企業、孵化器到知名大學、科研機構開展項目推介、優惠政策宣講和定期發布崗位招聘信息等形式,吸引優秀畢業生到大亞灣從事科研工作。通過成立博士聯誼會等方式,加強博士與用人單位交流,提高博士留大亞灣工作幾率。(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
4.建立健全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機制。以我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為導向,以提高創新能力、專業技術及能力素質為核心,整合培訓資源,構建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與產業轉型升級相匹配的創新創業人才培養機制。鼓勵和支持企事業單位設立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在創新型企業分批建立博士、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促進博士、博士后科研工作與中小型企業科研項目緊密結合。依托現有的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碩士生培養基地等,建立以政府為主導、以行業為主體的創新創業人才培育平臺。(責任單位:區人社局、區工貿局)
5.建立大亞灣成長型人才認定、管理和服務體系。大亞灣成長型人才經認定評審后納入我區人才庫管理范圍,實行定期考核、動態管理,符合條件的在管理期內享受大亞灣關于高層次人才各項配套優惠政策,在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創新創業等方面給予優先資助。(責任單位:區人社局)
(二)打造有大亞灣特色的創新創業人才載體。
6.大力扶持科技企業孵化器和眾創空間建設。發揮市場作用,采取政策傾斜,大力扶持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的建設,為入駐的創新創業人才及孵化企業提供項目立項、法律咨詢、勞動管理、人才引進、會計事務等服務事項。依托中山大學惠州研究院等新型研發機構、創客空間載體,形成“創新平臺育才、創業平臺成才”的創新創業助才新模式。(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7.引導企業建設研發平臺。 結合產業體系發展方向,加強石油化工、高端電子信息、先進裝備制造等領域的創新平臺布局規劃,扎實推進科技企業孵化器、加速器、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重點實驗室等載體建設,積極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全力支持企業建設研發平臺。(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科創中心)
8.鼓勵企事業單位與高校開展產學研合作。支持區內企事業單位與海內外知名高校開展技術合作、成果轉化、人才培養等多種方式的合作;依托龍頭企業的工程中心、重點實驗室等,聯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中小企業建設產學研服務平臺;支持高等學校與企事業單位在我區共建研究生實習基地,對實習基地給予一定的經費資助。(責任單位:區工貿局)
(三)營造“用才重才留才”的創新創業人文環境。
9.優化創新創業融資環境。完善創業投資發展政策體系,努力構建功能完善、多渠道、一站式的科技金融服務體系。加強創業投資專業人才隊伍建設,進一步強化融資服務;加大科技金融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的支持力度,以大亞灣創業投資基金為基礎,支持高層次人才以技術入股等方式從事科研成果轉化,鼓勵風險投資機構為創業項目提供融資;建立銀行、財政、科技三方合作機制,為我區科技創新型企業引進金融和產業資源等發揮積極作用;優先幫助引進的創新人才申報各類科技計劃,積極爭取上級科技資金、扶持資金。(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財政局、區人社局、區科投公司)
10.完善創新創業人才激勵機制。健全以政府獎勵為導向、用人單位和社會組織獎勵為主體的人才激勵體系,完善創新創業人才、團隊的表彰獎勵制度,設立“科學技術獎突出貢獻類”獎項,對為我區科技創新、科學技術成果轉化作出突出貢獻的人才和團隊給予榮譽并實行獎勵。大力宣傳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典型事跡,鼓勵創新創業,寬容創新失誤,營造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良好氛圍。(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
11.建立健全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服務的長效機制。實施大亞灣區高層次人才服務綠卡制度,加強海內外高層次人才服務窗口建設,集中受理相關申請,為高層次人才在創業資助、項目安排、配偶就業、子女入學、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綠色通道”服務;設立“一站式”服務專區,實施限時辦結制度,建立并公開統一規范的申報要求和辦理流程,為高層次人才提供便捷高效的配套服務。(責任單位:區工貿局、區人社局)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跨部門協調工作機制。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促進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工作,形成統籌協調、部門協同、共同推進的工作機制。
(二)建立健全人才政策體系。制定人才引進、人才服務、人才激勵、人才保障等各方面的系列人才工作政策文件,明確人才工作目標,健全人才工作制度體系。
(三)建立人才優先投入機制。大幅度增加人才發展投入,不斷提高人才工作支出占財政支出比例,逐年擴大“人才專項資金”規模,重點保障“海納英才計劃”各項工作組織實施。
(四)建立人才工作管理機制。建立和完善政府宏觀管理、市場有效配置、單位自主用人、人才自主擇業的人才管理體制。發揮以組織部門牽頭抓總,各職能部門密切配合的人才工作聯動機制,推動政府人才管理職能向創造發展環境、提供優質服務轉變。加強人才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進一步強化量化考核和績效導向。積極貫徹落實促進科學發展的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辦法,把人才工作納入區直部門領導班子和街道黨政正職考核評價體系。
(五)強化督查落實。強化責任落實,區督查辦要加強一線督查,督促各部門保質保量完成各自任務,及時發現并解決工作推進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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