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提高媽廟河防洪、排水、排污能力,美化周邊環境,經區管委會研究,擬開展媽廟河綜合整治工程,需對該工程用地范圍土地進行征收補償。為維護相關權益人利益,根據《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相關規定,將有關征地事項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圍、面積
本次征收的土地位于澳頭街道辦媽廟村委會一村及陳屋、何屋村民小組,起于怡園橋、終于牛橋水庫泄洪口,總面積約23.52畝(村莊及未利用地,其中一村16.53畝,陳屋和何屋6.99畝,具體位置見附圖,具體面積以補償登記表為準)。
二、征地補償標準
(一)本次征收的土地、青苗、安置補償按照《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的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見下表:

(二)道路、水利設施、公產及墳地等地上附著物補償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標準執行。
(三)地上合法構建筑物由區動遷部門另行擬定拆遷補償方案報區管委會審核發布。
三、征地安置
在完善征地相關手續后,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令)和《惠州市征地留用地管理實施辦法》(惠府辦〔2015〕13號)有關規定執行。
四、上述地段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于本預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內,到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澳頭國土資源所辦理征地補償登記手續。
五、凡本預公告發布之日起搶建的建(構)筑物、搶種的青苗果樹一律不予補償。
六、凡在該范圍內的土墳、地墳、陰城、金埕需要搬遷的,請于2016年9月16日前辦理搬遷補償登記手續,并于2016年10月16日遷移完畢,逾期未遷的作無主墳處理。具體辦理遷墳手續請與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澳頭街道辦或澳頭國土資源所聯系。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9月6日
(聯系人:潘偉軍,聯系電話:13437771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