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關于粵地政〔1998〕431號和惠市地政〔1998〕389號用地補征地公告
為完善我區報批用地(粵地政〔1998〕431號、惠市地政〔1998〕389號)轉用手續,經區管委會研究決定,擬對報批用地涉及的西區街道辦塘尾、上田村委會轄下相關村民小組集體土地(面積共計23.5畝)實行依法征收。為保障項目建設順利進行,根據大亞灣區征地相關規定,現發布征地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圍、面積
征收用地位于西區街道辦事處塘尾、上田村委會轄下相關村民小組,東至龍山六路、西至龍山四路、南至新廠村南面、北至龍海一路,涉及征收集體土地面積約23.5畝(具體面積以補償登記表為準)。
二、征地補償標準
(一)該用地征地各項補償根據《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相關規定執行,具體見下表。

(二)果樹青苗、附著物補償標準統一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補償標準執行。
(三)道路、水利設施、公產、墳地等地上附著物按《惠州市加強建設項目征地拆遷管理規定》(惠府令第86號)補償標準執行。
(四)地上合法建構筑物由區動遷部門另行擬定拆遷補償方案上報區管委會審核發布。
三、上述地段內的土地權屬單位及青苗等地上附著物權利人,應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30天內,到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服務中心辦理征地及復耕補償登記。
四、凡在本公告之日起搶建的建(構)筑物、搶種的青苗果樹一律不予補償。
五、凡在該范圍內的土墳、地墳、陰城、金埕需要搬遷的,請于2016年9月5日前辦理搬遷補償登記手續,并于2016年9月25日遷移完畢,逾期未遷的作無主墳處理。具體辦理遷墳手續請與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西區街道辦事處和大亞灣區國土資源分局聯系。
特此公告
聯系人:蔡 亮 0752-5191215 (西區街道辦)
黃 光 13829993033 (區國土資源分局)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16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