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人社局2021年度“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抽查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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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04-25 11:27:37
來源:本網
大亞灣區人社局 (部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檢查計劃名稱 |
檢查方式
(現場、非現場) |
檢查
比例 |
檢查事項 |
依據 |
檢查對象
范圍 |
檢查時間 |
1 |
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執法行動 |
現場 |
8% |
未經許可擅自從事互聯網招聘等職業中介活動的行為;未依法開展人力資源服務業務,包括參與簽訂不實就業協議、不履行信息審查義務、發布虛假信息或含有歧視性內容信息、哄抬或操縱人力資源市場價格、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向勞動者收取押金、捆綁收取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服務費等違法違規行為;未經許可或備案從事勞務派遣經營活動,特別是未履行少數民族就業政策隨意派遣少數民族員工的行為;勞務派遣單位未依法與派遣工簽訂2年以上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未依法為派遣工參加社會保險、未依法按時足額支付工資等行為;用工單位、用人單位發布虛假招聘信息,組織虛假招聘活動,騙取勞動者財物的欺詐行為,侵害勞動者平等就業權利,違法發布涉及勞動者戶籍、居住地及治愈患者或密切接觸者等與疫情相關的歧視性招聘信息;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用人單位內部人員互相勾結壟斷人力資源市場、哄抬用工價格、人力資源服務費和派遣工工資支付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和勞務派遣單位個人賬戶等行為;用工單位未依法按照“三性”及比例使用派遣工的行為。 |
《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勞動監察保障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 |
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 |
5月 |
大亞灣區人社局 (部門)2021年度雙隨機抽查工作計劃表
序號 |
檢查計劃名稱 |
檢查方式
(現場、非現場) |
檢查
比例 |
檢查事項 |
依據 |
檢查對象
范圍 |
檢查時間 |
2 |
加工制造業企業經營狀況專項檢查 |
現場 |
8% |
用人單位支付職工工資情況、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及加班工資規定等情況;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情況;全員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等情況;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況;遵守工時規定及帶薪年休假規定情況;遵守勞務派遣法律規定情況;企業固定資產及資金情況;企業負債情況;企業租用、使用廠房情況;搬遷、停產相關情況;其他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
《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廣東省勞動監察保障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 |
加工制造業企業 |
6月 |
3 |
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專項檢查 |
現場 |
8% |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職工工資情況、加班工資及執行最低工資標準情況;建立用工臺賬情況情況;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況;遵守高溫津貼規定情況;遵守工時規定及帶薪年休假規定情況;勞務派遣單位和使用勞務派遣用工的單位遵守勞務派遣法律規定情況;非法招用暑期工情況;招用外籍員工情況;遵守職業衛生規定情況;其他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
《勞動法》、《就業促進法》、《勞動合同法》、《保障農民工工資支付條例》、《廣東省勞動監察保障條例》、《廣東省工資支付條例》、《勞務派遣暫行規定》、《人力資源市場暫行條例》、《廣東省高等學校學生實習與畢業生就業見習條例》 |
建筑行業、加工制造業企業、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勞務派遣機構 |
9月 |
4 |
檢查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
現場 |
50% |
民辦培訓學校設立條件、日常經營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八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民辦教育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分別負責有關的民辦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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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屬民辦職業培訓學校 |
9至10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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