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級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委)、房管局、住保辦,順德區國土城建和水利局: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省十件民生實事的決策部署,切實加強督導力度,加快推進全省棚戶區改造和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確保國家下達我省目標任務及省十件民生實事之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任務按時保質完成,制定此督查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一、 督查內容
各地棚戶區改造計劃、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及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推進情況。棚改及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狀況,根據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棚改及公租房月度進展情況確定。棚戶區改造貨幣化安置主要針對粵東西北地區及江門、肇慶等14市。
二、 督查任務指標
(一)棚戶區改造進度。
2017年,國家下達我省目標任務為新開工棚戶區改造住房36736套。按照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人民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各地需在6月底,實現棚改進度60%-70%;9月底全面完成棚改任務。
(二)棚改貨幣化安置。
按照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人民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及年初召開的全省住房保障工作會議要求,商品房房源較足、去庫存周期較長的三、四線城市基本實現貨幣化安置。
(三)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
按照省政府與各地級以上市及順德區人民政府簽訂的目標責任書要求,除個別市外,其它市需在2017年底前,2013年底前開工和2014年當年開工的政府投資公租房的分配率要分別達到90%和85%。
三、 日程安排及路線圖
(一)6月7至8日,召開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督辦推進會。
(二)6月中、下旬,赴未按要求落實進度地市,開展第二輪專項督查。
(三)7月上旬,針對截止6月底無法實現時間過半,任務完成60%至70%的城市,提請省政府下發督查通知書。
(四)7月中、下旬,赴截至6月底進展緩慢城市開展督查。
(五)8月下旬,摸底各地棚改最新進展情況,對預估至9月底無法全面完成任務的地市,召開棚改進展座談會。
(六)9月上、中旬,提請省政府約談對預估至9月底無法全面完成任務的地市人民政府;9月中下旬,提請省領導帶隊赴未能按時完成任務地市開展實地督查。
(七)10至11月,針對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比例較低城市,開展第四輪政府投資公租房專項督查。
四、 參加督查人員
邀請省領導、省府辦公廳及省政府督查室有關負責同志參加。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有關負責同志及住房保障處全體同志全程參加。
五、 督查方式
(一)聽取匯報。
組織督查人員赴各地督查開展棚戶區改造及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等工作,聽取有關部門匯報,并現場質詢。
(二)實地督查。
實地踏看棚戶區、政府投資公租房項目建設進展情況,了解項目前期準備、開工、基本建成及分配入住等情況。
(三)召開督辦推進會。
召集全省住房保障工作督辦推進會,聽取有關地區情況匯報,研究部署進一步加快棚戶區改造及公租房分配工作。
(四)召開工作約談會。
針對進展緩慢地市,召開部分地市棚戶區改造和政府投資公租房分配工作約談會。
六、 工作要求
棚戶區改造和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的目標任務,是國家下達給廣東省的硬指標、硬任務。省政府已通過政府工作報告向全社會公布,這是省政府對人民群眾的莊嚴承諾,必須不折不扣地完成。因此,各地要統一思想、提高認識、抓住關鍵,切實采取有效措施,推進棚戶區改造和政府投資公共租賃住房分配工作,確保按時保質完成省政府下達各地2017年目標任務。我廳將聯合省府督查室,按照此督查方案,定期開展專項督查,推動各地工作穩步向前。各地要結合本地工作情況,按照早計劃、早督查、早見效的目標,制定下半年督查方案,提速推進各項工作。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17年6月1日
(聯系人:林偉兵,聯系電話:020-83133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