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政法信訪辦公室:
區黨工委研究決定:
聘任袁思慧同志為區綜治事務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時間從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龔偉鋒同志為區綜治事務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時間從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聘任鄭鈞同志為區綜治事務中心(區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試用期一年,聘期三年,時間從2025年1月3日至2028年1月2日止)。
新職務任命后,事業單位改革前區管干部原任職務、崗位自然免除。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組織人事辦公室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