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問:
您好!想請問一下省計生委的有關政策,我兒子于2013年7月出生,有合法的準生證,但從出生到現在我妻子都沒有進行過婦檢,計劃生育服務證婦檢的項目都沒有相關的醫院的蓋章,我小孩讀書要求提交計劃生育證明,如果回戶籍地計生辦開計劃生育證明需要交罰款之類的嗎?如要罰款,規定是在什么法規,第幾條?
回復意見: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計劃生育服務證婦檢的項目沒有相關醫院蓋章,回戶籍地辦理計劃生育服務證是無需罰款的。據了解,您屬于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您小孩在佛山市入學,根據《印發佛山市非戶籍常住人口子女入讀義務教育公辦學校實施辦法的通知》(佛府辦〔2012〕36號)規定,應提交本人計劃生育證明。您可通過我省政務服務網辦理計劃生育證明,或由家人在戶籍地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