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目前在市面流通的藥品在使用說明書【藥品名稱】項下一般都列出了藥品的通用名稱、商品名稱、英文名稱和漢語拼音,在有關的藥物手冊上還列出了藥品的別名。對藥品的這些名稱,患者在用藥前首先要明白其概念,以免糊涂用藥。
(1)通用名稱:即國際非專利名稱,指在全世界都可通用的名稱。如阿司匹林、青霉素等。一種藥物只有一個通用名稱。因此,凡上市流通的藥品的標簽、說明書或包裝上必須要用通用名稱。
(2)商品名稱:許多生產廠家或企業為了樹立自己產品的形象和品牌,除了報批了通用名稱外,往往給自己的產品再注冊一個商標名稱,以示區別其他企業的產品。一般在商品名稱的右上角加注R,說明這個商品名稱已被注冊,其他廠商不得再使用。同一種藥品由于生產廠家不同往往注冊不同的商品名稱,藥品宣傳大多使用商品名稱。日常用藥要注意弄清藥品的通用名稱和商品名稱,只要通用名稱相同就屬于同一種藥品,不可同時服用,否則會重復用藥,后果嚴重。
(3)別名:由于一定歷史原因造成某藥曾在一段時間使用過一個名稱,后又統一改為現今的通用名稱,那個曾使用一段時間、人們已習慣的名稱即稱為別名。例如雷米封為異煙肼的別名,撲熱息痛為對乙酰氨基酚的別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