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的家庭收入主要包括哪些?
答:
1.工資性收入。指因任職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雇有關的其他所得等。
2.經營凈收入。指從事生產、經營及有償服務活動所獲得的凈收入,是全部經營收入中扣除經營費用,生產性固定資產折舊和生產稅凈額之后得到的凈收入。
3.財產凈收入。指將其擁有的金額資產和自然資源交由其他機構單位、住戶或個人支配而獲得的回報并扣除相關的費用之后得到的凈收入。包括利息凈收入、紅利收入、儲蓄性保險凈收益和轉讓承包土地經營權凈收入等。
4.轉移凈收入。指家庭所接收的來自國家、單位和社會團體的各種經常性轉移支付扣減其所繳納的稅款和社會保障支出后的凈收入,以及家庭接收的贍養收入、經常性捐贈和賠償收入扣減家庭的贍養支出、經常性捐贈和賠償支出后的凈收入。
5.其他應當計入家庭收入的項目。可支配收入不穩定的,以近6個月的平均數為準。家庭財產是指家庭擁有(含接受繼承、贈與)的全部貨幣財產和實物財產,包括銀行存折和有價證劵、不動產、機動車輛及其它應當計入家庭財產的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