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惠醫保規〔2022〕2號文件精神,從2022年12月1日開始,惠州市落實省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共濟保障政策,調整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劃入比例。
參加統賬結合職工醫保的在職人員個人賬戶的構成調整為參保職工個人繳費部分和存款利息組成,不再依據不同年齡段從單位繳納部分的醫保費中劃入。單位繳費不再劃入個人賬戶,全部計入職工醫保統籌基金賬戶,節流的統籌基金主要用于提高參保職工的普通門診待遇。
已達到退休年齡但未達到規定繳費年限的按月繼續繳費人員,只需繳納單位繳費,其按月繳費期間,享受在職人員醫療待遇,不計發個人賬戶。
退休達到醫療免繳的人員,個人賬戶劃入方式不再和個人退休養老待遇金額掛鉤,調整為每人每月按定額劃入,月劃入額度為2021年我市基本養老金月平均金額(2021年我市企業養老保險人均養老金和機關養老保險人均養老金的簡單算術平均數)的2.8%,即每人每月13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