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用擔心,有按月延長繳費和一次性躉繳政策來兜底。
按照粵人社函〔2012〕1579號等文件精神,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參保人累計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在基本養老保險待遇領取地繼續按月延長繳費,直至繳費年限滿15年,辦理領取養老金。
廣東省戶籍且符合粵府〔2006〕96號文繼續繳費條件的參保人,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可以申請一次性躉繳養老保險費:
1、男年滿65周歲,女年滿60周歲。
2、1998年6月30日前(含當日)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限)滿10年及以上,并且按月繼續繳費時間累計滿1年及以上。
3、社會保險法實施前(2011年6月30日及以前)參保,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后,延長繳費滿5年時仍不足15年的,可一次性繳費至滿15年。
另外,在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本人不愿延長繳費的,可按規定辦理城鄉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手續,按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政策領取待遇。本人不愿延長繳費,也不愿轉入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可以書面申請終止城鎮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關系,由參保地社保經辦機構將其個人賬戶累計儲存額一次性支付給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