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的規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抵押權消滅的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抵押權注銷登記:(一)主債權消滅;(二)抵押權已經實現;(三)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第八十九條 :預告登記未到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持不動產登記證明、債權消滅或者權利人放棄預告登記的材料,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必要材料申請注銷預告登記:(一)預告登記的權利人放棄預告登記的;(二)債權消滅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貸款銀行是廣東省銀行(不含深圳銀行)的,由銀行在系統提交申請辦理注銷抵押權登記;其他情形的,由申請人持相關材料到大亞灣區政務中心不動產服務大廳現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