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用地是指直接用于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臨時用地,是指工程建設施工和進行地質勘查需要臨時使用而在施工或者勘查完畢后不再使用的國有或者集體所有土地。臨時用地具有使用土地的臨時性和不改變原土地使用性質的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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