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下需要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
責任編輯:區信息中心
發布時間:2019-11-25 11:06:13
來源:區房管局
問:哪些情形下需要進行不動產變更登記?
答:因權利人的姓名、名稱、身份證明類型或者身份證明號碼發生變更的;不動產的坐落、界址、用途、面積等狀況變更的;不動產權利期限、來源等狀況發生變化的;抵押擔保的范圍、主債權數額、債務履行期限、抵押權順位發生變化的;最高額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最高債權額、債權確定期間等發生變化的;地役權的利用目的、方法等發生變化的;共有性質發生變更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不涉及不動產權利轉移的變更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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