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令〔2019〕第711號)
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3.《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實施細則的通知》
4.《關于印發省級部門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9〕142號)
5.《關于進一步推進省市縣三級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編制發布工作的通知》(粵辦函〔2021〕255號)
6.《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大亞灣區全面推進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惠灣管辦函〔2020〕62號);
二、責任主體、公開時限、方式和監督渠道
責任主體: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場監督管理局
公開時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及時公開(法律、法規、政策文件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公開方式:通過惠州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必要時通過其他媒體公開
監督渠道:網站互動(http://m.tianjinjuncheng.com/bmpd/scjdgl/)、電話監督(0752-5566326)
第二部分 主動公開基本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