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碳普惠制:是探索鼓勵綠色低碳生產生活方式的普惠性工作機制的簡稱,是指為小微企業、社區家庭和個人的節能減碳行為進行具體量化和賦予一定價值,并建立起以商業激勵、政策鼓勵和核證減排量交易相結合的正向引導機制。
2.碳普惠平臺:為廣東省統一的碳普惠制推廣平臺,由廣東省碳普惠創新發展中心負責運營管理,平臺通過收集分析公眾低碳行為數據,向公眾發放碳幣,碳幣可用于兌換平臺商業優惠及參加公益活動。
3.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廣東省納入碳普惠制試點地區的相關企業或個人自愿參與實施的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和綠色碳匯等低碳行為所產生的核證自愿減排量,簡稱PHCER。經廣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的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將在“PHCER登記簿系統”發放,并可在廣東省碳排放權交易市場(廣州碳排放權交易所)進行交易。
4.碳中和:是指通過購買碳配額、碳信用的方式或通過新建林業項目產生碳匯量的方式抵消活動的全部溫室氣體排放量,實現活動的零碳排放。
5.碳配額:是指在碳排放權交易市場下,參與碳排放權交易的單位和個人依法取得、可用于交易和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溫室氣體排放量抵扣的指標。
6.碳信用:是指溫室氣體減排項目按照有關技術標準和認定程序確認減排量化效果后,由政府部門或國際組織簽發或其授權機構簽發的碳減排指標。前述“碳普惠核證減排量”屬于碳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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