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廢止
《大亞灣開發區加快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
措施(試行)》(惠灣管函〔2024〕31號)的通知
惠灣管〔2025〕47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黨工委、管委會有關內設機構,市級有關派出機構,駐灣有關單位:
經區管委會同意,決定廢止《大亞灣開發區加快推進產業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試行)》(惠灣管函〔2024〕31號,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現予公布。具體通知如下:
一、對《若干措施》中明確年度認定的獎補條款,自2024年度不予實施。
二、對《若干措施》中明確季度認定的獎補條款,因《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國令第783號)印發時間為2024年6月6日,按照“法不溯及既往”原則,僅實施2024年第一季度的獎補認定。
三、《若干措施》廢止后,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根據《公平競爭審查條例》(國令第783號)及國家、省、市經濟發展政策精神,組織研究區內行業發展政策。
本通知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