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热成人精品国产免男男,一区二区三区一级黄片,我要操在线观看,欧美成人黑人xx视频免费观看

政府信息公開 規章庫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

索引號: 11441300MB2E230819/2023-00016 分類:
發布機構: 惠州大亞灣開發區黨工委管委會綜合辦公室 成文日期: 2023-06-18
名稱: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文號: 惠灣管〔2023〕28號 發布日期: 2023-07-10
主題詞:
【打印】 【字體: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07-10  瀏覽次數:-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

印發《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

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的通知


惠灣管〔2023〕28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已經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印發。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6月18日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大亞灣開發區管委會參照《國務院工作規則》《廣東省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和《惠州市人民政府工作規則》,制定本規則。 

  二、區管委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認真貫徹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方略,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嚴格遵守憲法和法律,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建設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和服務型政府。 

  三、區管委會工作的準則是,執政為民,依法行政,實事求是,民主公開,務實清廉。


第二章 組成人員職責


  四、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認真履行職責,為民務實,嚴守紀律,勤勉廉潔。 

  五、區管委會實行主任負責制,區管委會主任領導區管委會的工作。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協助區管委會主任工作。

  六、區管委會主任召集和主持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區管委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必須經區管委會全體會議或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決定。 

  七、區管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按分工負責處理分管工作;受區管委會主任委托,負責其他方面的工作或專項任務,并可代表區管委會進行外事活動。

  八、區綜合辦公室主任協助區管委會主任處理安排區管委會的日常工作。

  九、區管委會主任離開惠州或請假休假期間,可由區管委會主任根據實際情況指定區管委會副主任主持區管委會工作。 

  十、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實行局長(主任)負責制,由其領導本機構的工作。

  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根據法律、法規和上級的政策規定,以及區管委會的決定、命令,在本機構的職權范圍內,制定規范性文件。

  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各司其職,各負其責,顧全大局,協調配合,切實維護團結統一、政令暢通,堅決貫徹落實區黨工委、區管委會各項工作部署。


第三章 全面正確履行政府職能


  十一、區管委會要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加強和完善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公共服務、生態環境保護職能,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全面提高政府效能,創造良好發展環境,提供基本公共服務,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奮力建設世界級綠色石化產業高地和國內一流開發區。

  十二、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黨工委關于宏觀調控的決策和部署,堅持和完善基本經濟制度,加強經濟發展趨勢研判,主要運用經濟、法律手段并輔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導和調控經濟運行,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 

  十三、依法嚴格市場監管,推進公平準入,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強化事中事后監管,健全綜合執法體系,規范市場執法,規范行政裁量權,維護全區市場的統一開放、公平誠信、競爭有序,促進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十四、加強社會管理制度和能力建設,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社會治安防控體系、應急管理體系、社區治理體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與和諧穩定,維護國家安全。

  十五、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更加注重公共服務,完善公共政策,大力發展各項社會事業,健全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全民覆蓋、普惠共享、城鄉一體、可持續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增強基本公共服務能力,加快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

  十六、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實行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制度,構建政府為主導、企業為主體、社會組織和公眾共同參與的環境治理體系,推進綠色發展,建設美麗大亞灣。

  十七、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加快數字政府建設,優化辦事流程,創新服務方式,提高行政效率,優化營商環境,便利企業和群眾辦事。


第四章 堅持依法行政


  十八、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堅決維護憲法和法律權威,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依法行使權力、履行職責、承擔責任。 

  十九、區管委會根據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適時制定、修改或廢止規范性文件,規定行政措施,發布決定和命令。

  區管委會規范性文件草案,由區管委會負責法制工作的單位進行合法性審核后,提請區管委會審議。 

  二十、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堅持科學民主,不斷提高區管委會規范性文件質量;制定規范性文件要堅持從實際出發,及時準確反映經濟社會發展要求,充分反映人民意愿,使所確立的制度能夠切實解決問題,備而不繁,簡明易行。 

  完善區管委會規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機制,擴大公眾參與,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區管委會規范性文件都要公開征求意見。加強溝通協調,對經協調仍達不成一致意見的問題,區管委會負責法制工作的單位要列明各方理據,提出傾向性意見,及時報請區管委會決定。

  規范性文件實施后要進行后評估,發現問題,及時完善。 

  二十一、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制定規范性文件,要符合憲法、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有關政策、上級行政機關和區管委會有關規范性文件、決定、命令的規定,嚴格遵守法定權限和程序。

  涉及兩個及以上單位職權范圍的事項,要充分聽取相關單位的意見,并由區管委會制定規范性文件、發布決定或命令,或由有關單位聯合制定規范性文件。其中,涉及公眾權益、社會關注度高的事項等,應事先請示區管委會;單位聯合制定的重要規范性文件發布前須經區管委會批準。 

  嚴格合法性審查,規范性文件不得違法設立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征收、行政收費等事項;沒有法律法規依據,不得減損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增加本單位權力或者減少本單位法定職責。

  單位規范性文件須報區管委會負責法制工作的單位進行合法性審查后,在區管委會網站上統一發布。對可能違反憲法、法律、法規或區管委會決定、命令,規定不適當的單位規范性文件,或區管委會負責法制工作的單位認為有必要進行評估的,制定單位應當及時評估,經評估需要修改或廢止的,按照法定程序進行。

  二十二、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健全規則,規范程序,落實責任,強化監督,做到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維護公共利益、人民權益和社會秩序。


第五章 實行科學民主決策


  二十三、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完善行政決策程序規則,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作為重大決策的法定程序,豐富民主決策形式,增強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眾參與度。 

  二十四、全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及全區財政預算,重大規劃,貫徹中央宏觀調控和改革開放的重大政策措施,落實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黨工委的決策部署,社會管理重要事務,規范性文件等重大決策,由區管委會全體會議或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和決定。區管委會班子對重大問題決策、重大項目安排和大額資金使用等,必須經集體討論決定。

  二十五、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加強統籌謀劃,強化系統性、前瞻性、戰略性思維,堅持問題導向,重在解決牽一發而動全身的關鍵問題。

  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提請區管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事項,都必須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科學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評估論證;涉及相關單位的,應當充分協商;涉及街道的,應當事先征求意見;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眾權益、容易引發社會穩定問題的,要進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并采取聽證會等多種形式聽取各方面意見;涉及市場主體經濟活動的,應進行公平競爭審查;涉及機構、編制及經費問題的,要嚴格控制和把關,除有關專門文件外,其他規范性、政策性文件原則上不對機構、編制及經費問題作出規定。 

  在重大決策執行過程中,要跟蹤決策的實施情況,了解利益相關方和社會公眾對決策實施的意見和建議,全面評估決策執行效果,及時調整完善。 

  二十六、區管委會在作出重大決策前,根據需要通過多種方式,直接聽取民主黨派、社會團體、專家學者、社會公眾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二十七、區管委會領導同志要親力親為抓落實,主動謀劃政策舉措,解決矛盾問題,加強工作推進,確保政令暢通。

  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必須堅決貫徹落實區黨工委、區管委會的決定,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細化任務措施,層層壓實責任,加強政策配套,加強協同攻堅,及時跟蹤和反饋執行情況。堅持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單位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單位牽頭負責。涉及多單位參與的工作,牽頭單位要發揮主導作用,協辦單位要積極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區綜合辦公室每月對重要工作的進展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滯后或執行不力的單位,每季度進行通報,推動區管委會重大決策部署和區管委會領導同志指示批示精神貫徹落實。

  二十八、統籌規范督查檢查考核工作,主要圍繞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區黨工委、區管委會重點工作任務的落實,突出主責主業,制定并嚴格實施全區性督查檢查考核年度計劃,未納入年度計劃而確需開展的全區性督查檢查考核事項,須一事一報并按程序報區管委會主要領導審批,切實解決過多過頻、過度留痕的問題,努力控總量、提質量、增效率、減負擔、求實效。

  健全完善督查檢查考核制度。堅持全面督查與專項督查相結合,健全限期報告、核查復核、督促整改、情況通報及第三方評估等制度,督查檢查考核與調查研究、幫助解決問題相結合,更加注重工作實績和群眾評價,更多采取明查暗訪、“互聯網+督查”等方式。強化結果統籌運用,建立完善激勵機制,推進績效考核,努力實現督考合一,依法依規落實責任追究。


第六章 推進政務公開


  二十九、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把公開透明作為工作的基本制度,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三十、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常務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制定的政策性文件,除依法依規需要保密的外,應及時公布。

  三十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和上級政府、區管委會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均應通過區管委會網站、新聞發布會以及報刊、廣播、電視、網絡、新媒體等便于公眾知曉的方式,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

  三十二、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加強政策解讀,準確傳遞政策意圖,推動政策落實;重視市場和社會反映,及時回應公眾關切,及時評估政策實施效果,解疑釋惑,穩定預期。

  第七章 健全監督制度

  三十三、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依法認真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加強與代表委員溝通,嚴格責任,限時辦結,主動公開辦理結果。

  三十四、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公職人員要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的監督。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依照有關法律的規定接受人民法院依法實施的監督,做好行政應訴工作,尊重并自覺履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決、裁定,同時要自覺接受審計等部門的監督。對監督中發現的問題,要認真整改并向區管委會報告。

  三十五、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嚴格執行行政復議法,加強行政復議指導監督,糾正違法或不當的行政行為,依法及時化解行政爭議。

  三十六、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接受社會公眾和新聞輿論的監督,認真調查核實有關情況,及時依法處理和改進工作。重大問題要向社會公布處理結果。 

  三十七、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重視信訪工作,深入推進信訪制度改革,進一步完善信訪制度,暢通和規范群眾訴求表達、利益協調、權益保障渠道;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負責人要親自閱批群眾來信,定期接待群眾來訪,督促解決重大信訪問題。 

  三十八、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嚴格執行工作責任制,嚴格績效管理和行政問責,加強對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機構職責履行、重點工作推進以及自身建設等方面的考核評估,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及責任倒查機制,健全激勵約束、容錯糾錯機制,嚴格責任追究,提高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


第八章 會議制度


  三十九、區管委會實行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制度。

  四十、區管委會全體會議由區管委會主任、區管委會副主任、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區管委會總經濟師、區管委會總工程師、區綜合辦公室主任、區綜合辦公室副主任以及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主要負責同志組成,由區管委會主任召集和主持。區管委會全體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區黨工委的重要決定;

  (二)討論決定區管委會工作中的重大事項;

  (三)部署區管委會的重要工作和廉政建設工作。

  區管委會全體會議根據需要可安排其他有關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四十一、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由區管委會主任、區管委會副主任、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區管委會總經濟師、區管委會總工程師、區綜合辦公室主任、區綜合辦公室相關副主任組成,由區管委會主任召集和主持。

  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的主要任務是:

  (一)傳達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貫徹落實區黨工委的重要決定;

  (二)討論決定區管委會工作中的重要事項;

  (三)討論重要規范性文件草案;

  (四)通報和討論其他重要事項。

  區管委會常務會議一般每兩周召開一次。根據需要可安排有關機構、單位負責人列席會議。

  四十二、提請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的議題,由區綜合辦公室主任、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協調或審核后提出,報區管委會主任確定,并于會前向區黨工委報備;會議文件由區管委會主任批印。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的組織工作由區綜合辦公室負責,議題和文件于會前送達與會人員。 

  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文件由議題匯報單位牽頭會同有關單位起草。會議文件應全面準確客觀反映議題情況和各方面意見,注重解決實際問題,突出針對性、指導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涉及規范性文件的,應備而不繁,邏輯嚴密,條文明確具體,用語準確簡潔。區綜合辦公室要加強審核把關。

  四十三、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和有關單位主要負責同志應提前做好工作安排,確保按時參加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除特殊原因外,原則上不應請假。區管委會領導同志不能出席的,向區管委會主任請假;其他參會人員請假,由區綜合辦公室向區管委會主任報告。

  四十四、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的紀要,由區綜合辦公室起草,按程序報區管委會主任簽發;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中,需要辦理的,由區綜合辦公室按工作性質向主辦單位發出交辦通知,并負責催辦,加強會議決定事項督辦力度,定期將落實情況向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報告。

  區管委會全體會議和區管委會常務會議討論通過決定印發的文件,原則上須在會議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印發。

  區管委會各副主任分管的工作中,需要與有關街道、區管委會有關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研究協調解決的問題,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召開工作會議解決,必要時,可委托區綜合辦公室副主任召開會議協調解決。區管委會工作會議紀要,由主持會議的區管委會副主任簽發,或由受委托主持會議的區綜合辦公室副主任核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簽發。

  四十五、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召開工作會議,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實施辦法,按照有關規定嚴格審批,堅持少開會、開短會,開管用的會,提倡合并開會、套開會議,努力減少會議數量,控制會議規模、規格和時間。以單位名義召開全區性會議,主辦單位應事先征得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同志同意,再正式向區管委會報送請示。

  應由各單位召開的全區性會議,不以區管委會或區綜合辦公室名義召開,不邀請街道辦負責人出席。區管委會領導同志一般不出席單位的工作會議。各類會議都要充分準備,不搞照本宣科,不搞泛泛表態,不刻意搞傳達不過夜,嚴肅會風會紀,提高效率和質量,重在解決問題,堅決防止同一事項議而不決、反復開會。


第九章 公文審批


  四十六、各街道、各單位向區管委會報送公文,應當符合《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的規定,嚴格遵循行文規則和程序,其中報送區管委會的規范性文件,還應當符合《惠州市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制發程序規定》。行文應當確有必要,講求實效;未經批準不得越級行文,不得多頭報文;請示應當一文一事,報告不得夾帶請示事項。除區管委會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必須直接報送的事項外,一般不得直接向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個人報送公文。

  擬提請區黨工委有關會議審議或提請以區黨工委、區管委會名義聯合發文的文件稿,內容主要涉及區管委會職責且牽頭起草單位為區管委會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的,應依照有關規定,先按程序報區管委會履行相關審議或審批程序。

  四十七、各單位報送區管委會的請示性公文,凡涉及其他單位職權的,必須主動與相關單位充分協商并作明確說明,必要時,由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與相關單位負責人會簽或聯合報區管委會審批。協商一致的,附具相關單位反饋的意見,由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簽發后報區管委會審批。單位之間有分歧的,主辦單位主要負責人要主動協商;協商后仍不能取得一致意見的,主辦單位應列明各方理據,說明辦理過程,提出辦理建議,由主要負責人簽發后報區管委會決定。 

  單位之間征求意見或會簽文件時,除主辦單位另有時限要求外,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回復;特殊情況不能按期回復的,應主動與主辦單位溝通并商定回復時限及方式,逾期不回復視為無不同意見。對時間緊迫、涉及面廣的重要事項,要把發文征求意見變成聯合協商研究,采用電話溝通或者召開協調會議等形式,防止文來文往。

  四十八、對各街道、各單位報送區管委會審批的公文,區綜合辦公室要切實履行審核把關責任,提出明確辦理意見。對單位之間有分歧的事項,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同志應主動加強協調,取得一致意見或提出傾向性建議。區綜合辦公室副主任要協助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同志做好協調工作。

  公文及辦理意見由區綜合辦公室按照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分工呈批,并根據需要由區管委會領導同志轉請區管委會其他領導同志核批,重大事項報區管委會主任審批。

  四十九、以區管委會名義發文,經區管委會分管領導同志審核后,由區管委會主任簽發。其中以區管委會名義發出的函件,屬于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職權范圍的,可授權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簽發;涉及區管委會其他副主任分管工作的,應會同區管委會有關副主任共同審核,報區管委會主任簽發。常規事項的行文,也可授權區綜合辦公室主任簽發。 

  以區綜合辦公室名義發文,由區綜合辦公室主任簽發;其中以區綜合辦公室名義發出的函件可授權區綜合辦公室副主任簽發。如有必要,報區管委會分管副主任或區管委會主任簽發。 

  五十、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精簡文件簡報,加強發文統籌,從嚴控制發文數量、發文規格和文件篇幅。政策性文件原則上不超過10頁。屬單位職權范圍內事務、應由單位自行發文或聯合發文的,不以區管委會或區綜合辦公室名義發文。凡法律、行政法規已作出明確規定、現行文件已有部署且仍然適用的,一律不再制發文件。貫徹落實中央和上級文件,可結合實際制定務實管用的舉措,除有明確規定的情況外,不再制定貫徹落實意見和實施細則。分工方案原則上應與文件合并印發,不單獨發文。每個單位原則上只向區管委會報送1種簡報。沒有實質內容、可發可不發的文件簡報一律不發,一般性工作會議不發紀要。充分利用電子政務系統和協同辦公平臺,提高公文處理效率。


第十章 工作紀律


  五十一、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堅決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區黨工委、區管委會的工作部署,嚴格遵守紀律,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十二、區管委會組成人員必須堅決執行區管委會的決定,如有不同意見可在內部提出,在沒有重新作出決定前,不得有任何與區管委會決定相違背的言論和行為。

  五十三、區管委會領導同志代表區管委會發表講話或文章,個人發表講話或文章,事先須按程序報區管委會批準。區管委會其他組成人員代表區管委會發表講話或文章,個人發表涉及未經區管委會研究決定的重大問題及事項的講話或文章,事先須按程序報區管委會批準。 

  五十四、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外出報備(報告)及請銷假制度。區管委會主任離開惠州出訪、出差、休假、學習,應由區綜合辦公室按規定提前向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和區黨工委報備;區管委會副主任、區管委會黨組成員、區綜合辦公室主任離開惠州出訪、出差、休假、學習,應事先報告區管委會主任,由區綜合辦公室向區黨工委報備,并通報區管委會其他領導同志。 

  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各街道辦主要負責人離開惠州外出,應事先向區管委會主任及區分管領導報告審批,同時向區綜合辦公室報備。

  五十五、區管委會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發布涉及區管委會重要工作部署、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的信息,要經過嚴格審定,重大情況要及時向區管委會報告。 

  五十六、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和外事紀律,嚴禁泄露國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因履行職責掌握的商業秘密等,堅決維護國家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第十一章 廉政和作風建設


  五十七、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認真貫徹全面從嚴治黨要求,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實施細則精神和省、市、區實施辦法,嚴格執行廉潔從政各項規定,切實加強廉政建設和作風建設。 

  五十八、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從嚴治政。對職權范圍內的事項要按程序和時限積極負責地辦理,對不符合規定的事項要堅持原則不得辦理;對因推諉、拖延等官僚作風及失職、瀆職造成影響和損失的,要追究責任;對越權辦事、以權謀私等違規、違紀、違法行為,要嚴肅查處。 

  五十九、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嚴格執行財經紀律,艱苦奮斗、勤儉節約,帶頭過“緊日子”,堅決制止奢侈浪費。嚴格執行住房、辦公用房、車輛配備等方面的規定,嚴格控制差旅、會議經費等一般性支出,切實降低行政成本,建設節約型機關。 

  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嚴格執行中央關于因公出國(境)有關管理規定,堅持“因事定人、人事相符”原則,嚴格控制團組數量、規模和在外停留天數,規范在外活動安排,原則上不安排新聞媒體人員隨行。改革和規范公務接待工作,不得違反規定用公款送禮和宴請,不得接受下屬單位的送禮和宴請。壓減檢查考核評比活動和議事協調機構,嚴格控制和規范會議、論壇、慶典、節會等活動,各類會議活動經費要全部納入預算管理。

  六十、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廉潔從政,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制度,不得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本人或特定關系人謀取不正當利益;不得違反規定干預或插手市場經濟活動;加強對親屬和身邊工作人員的教育和約束,決不允許搞特權。 

  六十一、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強化責任擔當,勤勉干事創業,真抓實干、埋頭苦干,不能簡單以會議貫徹會議、以文件落實文件,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享樂主義和奢靡之風。

  六十二、區管委會組成人員要做學習的表率,區管委會及各內設機構、市級派出機構要建設學習型機關。區管委會常務會議建立學習制度,定期開展社會管理、廉政教育、法律知識和科技創新等專題學習。

  六十三、區管委會領導同志要深入基層調查研究、指導工作,研究解決問題。要改進調查研究,注重實際效果,減少陪同人員,簡化接待工作。

  六十四、區管委會領導同志不為機構和街道的會議活動等發賀信、賀電,不題詞、題字、作序,因特殊需要發賀信、賀電和題詞等,一般不公開發表。區管委會領導同志出席會議活動、考察調研等的新聞報道和外事活動安排,按有關規定辦理。

  六十五、區管委會派出機構、直屬機構、直屬事業單位適用本規則。

  六十六、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實施,2019年8月7日印發的《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工作規則》(惠灣管〔2019〕28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