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WGGS-2023-001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關于
印發《大亞灣開發區打擊非法經營瓶裝
液化石油氣行為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
惠灣管〔2023〕8號
各街道辦事處,區屬各有關單位:
《大亞灣開發區打擊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行為舉報獎勵辦法》已經區管委會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區住建局反映。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3年3月7日
大亞灣開發區打擊非法經營瓶裝液化
石油氣行為舉報獎勵辦法
為動員社會力量參與監督,加大對非法經營、非法儲存及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相關違法行為的打擊力度,進一步規范市場管理,共同維護良好燃氣經營環境,保障合法企業的合法權益和居民生活用氣安全,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廣東省燃氣管理條例》《惠州市城鎮燃氣安全閉環管理工作方案》(惠府辦〔2021〕13號),特制定本舉報獎勵辦法。
一、對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行為的界定
(一)燃氣經營企業的非法經營行為
1.不按照燃氣經營許可證的規定范圍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
2.向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個人提供用于經營的燃氣的行為;
3.已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但不再具備燃氣經營活動的規定條件,仍繼續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
4.燃氣經營企業給報廢、超期未檢和不合格的氣瓶充裝燃氣的行為;
5.燃氣經營企業給殘液量超過規定的氣瓶充裝燃氣的行為;
6.燃氣經營企業給非自有氣瓶或技術檔案不在本企業的氣瓶充裝燃氣的行為;
7.燃氣經營企業對瓶裝液化石油氣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充氣量的誤差超過國家規定標準的行為;
8.燃氣經營企業使用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無技術檔案或報廢的氣瓶的行為;
9.燃氣經營企業從事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規定禁止的其他行為的行為。
?。ǘ┪慈〉萌細饨洜I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
1.燃氣經營者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
2.燃氣經營者在不具備安全條件的場所使用、儲存燃氣的行為;
3.燃氣經營者使用氣瓶與氣瓶互相過氣的行為;
4.燃氣經營者改變燃氣用途或轉供燃氣的行為。
二、獎勵額度
市民向執法部門(區住建局、區執法分局、三個街道辦)舉報,如執法部門成功查處案件(50kg氣瓶重瓶超過1瓶或15kg的氣瓶重瓶超過3瓶或氣瓶空瓶數量超過7瓶),獎勵金額按執法部門實際查獲非法氣瓶數量計算,并按以下標準執行:
1.每宗案件最低獎勵400元;
2.涉案的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的氣瓶超過10瓶15kg以上(不區分輕重瓶),以每瓶獎勵50元計算;
3.單宗案件最高獎勵不超過5000元。
三、舉報途徑
?。ㄒ唬┡e報電話
區住建局燃氣科:0752-5531208,0752-5531161
區執法分局執法科:0752-5108131
澳頭街道辦:0752-5573778
西區街道辦:0752-5103273
霞涌街道辦:0752-5585725,0752-5582368
(二)網上舉報
大亞灣政民互動網站:
http://m.tianjinjuncheng.com/zmhd/index.html
?。ㄈ┢渌行e報途徑
通過來信、來訪、民意綠色通道、市12345熱線(含粵省心)等信訪渠道反映的相關群眾訴求,大亞灣區信訪局及時交辦至職能單位核實辦理,由承辦單位直接與舉報人核實情況,落實舉報獎勵工作。
四、舉報獎勵要求
?。ㄒ唬┳匀蝗?、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舉報時,要提供所舉報違法行為、違法事實的有效證據(照片或視頻),包括涉案具體地址(或違法車輛號牌)、違法類型等詳細信息,經執法部門查實。
?。ǘ┦忻窨梢詫嵜蛘吣涿M行舉報。實名舉報應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和有效聯系方式。匿名舉報人有獎勵訴求的,應當提供能夠辨識其舉報身份的信息。
?。ㄈ┡e報人必須保證所舉報內容真實,不得惡意舉報。舉報人故意捏造事實誣告他人,或者弄虛作假騙取獎勵,構成違法犯罪的,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五、舉報獎勵的實施應遵循以下原則
?。ㄒ唬┩话讣蓛蓚€以上舉報人分別舉報的,獎勵第一時間舉報人。
(二)兩人以上(含兩人)聯名舉報同一案件的,按同一舉報獎勵,獎金由舉報人協商分配。
(三)對同一舉報人的同一舉報事項,不重復獎勵;對同一舉報人提起的兩個或者兩個以上有包含關系的舉報事項,相同內容部分不重復獎勵。
?。ㄋ模┍惊剟钷k法不包括非法經營瓶裝氣以外違法行為的舉報,最終認定的違法事實與舉報事項不一致的,不予以獎勵。
六、無效舉報行為的界定
?。ㄒ唬┬姓C關工作人員或者依照城鎮燃氣相關法律法規及規定負有法定監督、發現、報告違法行為義務人員舉報的,不予獎勵;
(二)無法驗證舉報人身份,或者無法與舉報人取得聯系的,不予獎勵;
(三)最終認定的違法事實與舉報事項不一致的,不予獎勵;
?。ㄋ模閻阂飧偁幣e報合法企業的合法經營行為、浪費行政資源的惡意舉報行為的,不予獎勵;
?。ㄎ澹┢渌环戏煞ㄒ幰幷乱幎ǖ莫剟钋樾?。
七、舉報受理、各部門職責分工
?。ㄒ唬﹨^財政局負責撥款專項資金,獎勵經費列入財政預算。
(二)區執法分局負責燃氣執法指導,對澳頭、西區、霞涌街道辦對燃氣經營、使用環節違法處罰行為進行指導。
?。ㄈ﹨^住建局負責拓寬信息來源渠道,收集燃氣舉報線索,加大對非法經營、非法儲存及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相關違法行為信息的收集。
?。ㄋ模﹨^交通運輸局負責對未取得危險貨物運輸許可從事燃氣運輸的人員和車輛進行查處,情節嚴重的,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ㄎ澹﹨^市場監管局負責對充裝超期限未檢驗、檢驗不合格、無技術檔案或報廢的氣瓶進行查處。
(六)區公安局負責對有關部門移交的構成犯罪的非法經營行為線索依法進行查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各街道辦一是要負責對區內燃氣企業(儲備站及所屬供應站)給超期未檢測氣瓶、非本企業自有氣瓶、報廢氣瓶充裝燃氣、給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的經營者提供用于經營的氣源的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燃氣經營企業的非法經營行為);二是要負責對區住建局、區執法分局等移交涉及瓶裝液化氣經營違法違規案件的查處工作(未取得燃氣經營許可證從事燃氣經營活動的行為)。
八、獎勵程序(受理)
(一)區住建局受理舉報的,填寫《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信息登記表》(以下簡稱《登記表》),受理后移交所在街道對舉報內容核查處理。
?。ǘ└鹘值擂k受理舉報的,填寫《登記表》。經調查核實并查處后,向區住建局提供《登記表》、行政處罰、刑事移送執法文書等相關資料,由區住建局負責審核,區財政局發放獎金。
?。ㄈ┏修k單位應當自接到舉報線索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辦結,核實舉報事實;如有特殊情況的可酌情推遲,逾期不能報告辦理結果的,應當說明情況;承辦單位若認為舉報事項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定性不準的,應當告知不予辦理。
(四)區住建局對于舉報內容核查屬實的,填寫《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獎勵金發放審批表》;獎金以轉賬方式支付,舉報人應如實提供本人名下銀行賬戶。區住建局應在案件處理完畢后20個工作日內將舉報獎金轉到街道辦賬戶,再由街道辦發放到戶。
九、對舉報人的保密保護
(一)行政機關以及依法知情的其他組織和個人應當嚴格為舉報人保密,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舉報人身份相關信息,相關工作人員與舉報案件有利害關系的,應當回避。
?。ǘ┬麄鲌蟮篮酮剟钆e報有功人員,應先征得本人同意,否則不得公開舉報人的姓名、單位等內容。
?。ㄈ┤魏谓M織和個人不得打擊報復舉報人。
十、實施日期及有效期
本辦法自2023年4月7日起施行,有效期為二年。
十一、本辦法由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負責解釋。
附件:1.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信息登記表
2.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獎勵金發放審批表
附件1
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信息登記表
附件2
舉報非法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獎勵金發放審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