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關于深化鄉鎮街道體制改革完善基層治理體系的意見》(粵發〔2019〕27 號)文件精神,執行《惠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向鄉鎮街道下放公共服務事項的公告》(惠府公〔2020〕2號),進一步深化街道體制改革,區管委會決定分批將區屬工作部門行使的部分公共服務事項調整由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道)以其自身名義行使。為切實做好公共服務事項下放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公共服務事項下放街道工作是推進 “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通過擴大街道在市場準入、城鄉建設、民生保障等方面權限,加強街道行政綜合服務機構和平臺建設,實現街道便民服務網點和網上服務站點全覆蓋,實行“一站式”服務,推進基本公共服務事項在街道辦理。
二、按照“實際需要、宜放則放”的原則,將直接面向基層、量大面廣、基層迫切需要的公共服務事項充分下放街道。考慮街道承接能力,本著成熟一批下放一批的原則,結合我區實際,并征求各街道及相關部門的意見,執行《惠州市人民政府向鄉鎮街道下放公共服務事項目錄(第一批)》(見附件),將涉及林業、農業、衛生健康、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公共服務事項下放至街道就近辦理。
三、街道公共服務機構統一承辦法律法規或政策文件明確本級負責的以及賦權下放的公共服務事項,區屬賦權部門要主動協調配合,做好公共服務事項的下放銜接工作,規范管理措施,加強對街道的業務培訓和指導,做到無縫銜接,保證工作的連續性和穩定性,防止出現工作脫節和管理真空。
下放公共服務事項有業務系統專網的,由賦權部門根據下放時間要求,做好原部門賬號停用、街道賬號授權等相關工作。下放公共服務事項沒有業務系統專網的,可使用惠州市統一申辦受理平臺辦理,由區信息中心負責配置相應賬號權限。
四、公共服務事項下放后,各街道要公示窗口辦理事項、辦理條件、辦理流程、辦理時限、申請材料、收費標準及依據、監督電話等,方便群眾監督。各賦權部門要健全完善監管銜接機制,落實細化事中事后監管措施,規范信息公開。區信息中心要及時協助賦權部門對下放公共服務事項和權責清單進行調整完善,實行動態管理,并向社會公開。
五、本公告自2020年12月1日起實施。
特此公告。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0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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