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海山、鄧昌武、陳永威、張志良、黃家琪、曾彥夫、鄒榮輝、陳耿城、李寧、彭逸飛、馬小強:
因采用其他方式無法向你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督促履行義務催告書》,自公告發出之日起經過30日,即視為送達。我中心已向你送達了《關于擬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的告知書》、《關于收回公共租賃住房的決定書》(下稱:《決定書》),《決定書》送達你后,你既未在法定期限內提起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亦未履行《決定書》確定的義務。現我中心再次催告你如下:
你須自收到本催告書之日起10日內履行《決定書》確定的義務。否則,我中心將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聯系人:胡小姐
聯系電話:0752-5531036
聯系地址:大亞灣區中興五路126號大亞灣區城鄉建設和綜合執法局二樓214室
惠州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住房保障服務中心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