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亞灣區2019年度第二批次城鎮建設用地涉及征收大亞灣區西區街荷茶村老圍經濟合作社集體土地7.5226公頃(其中項目用地6.8387公頃、一并征收的留用地0.6839公頃),地類為耕地0.2337公頃,園地0.3049公頃,養殖水面2.9304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0.0205公頃,未利用地4.0331公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關于印發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2016年修訂調整)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征地補償安置方案如下:
一、征地補償按規定執行。擬征收的土地屬于我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確定的5類地區類別。補償標準為:耕地75.6萬元/公頃,園地58.15萬元/公頃,養殖水面78.45萬元/公頃,其他農用地(不含養殖水面)75.6萬元/公頃,未利用地23.2萬元/公頃;青苗補償標準為:果木補償90萬元/公頃,魚塘17.25萬元/公頃。上述7.5226公頃用地的土地補償款為360.4052萬元,青苗補償款為462.0024萬元,附著物補償款為20萬元,征地補償款總額為842.4076萬元,平均每公頃111.9836萬元。上述征地各項補償費足額預存入財政專戶,在征地批準后由區征地服務中心直接付給被征地農民集體。
二、落實留用地安置。根據留用地安置的相關規定,我區將按實際征收面積的10%安排村集體留用地,在本批次用地內一并報批。同時,我區還采取以下措施,切實解決被征地農民的生產生活出路:
(一)政府籌資平整留用地。為有效幫助被征地村民利用留用地招商引資辦實業,擬由政府投入資金進行留用地的基礎設施開發,搞好留用地的“三通一平”,使留用地具備基本的開發條件。
(二)引導村民利用留用地進行招商引資。為了防止將村集體所有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款分光用光的現象出現,嚴格按照《大亞灣經濟技術開發區征地補償費使用管理辦法》,引導農民將村集體所有安置補助費和土地補償款作為投入資金,招商引資辦實業,從而獲取經濟收益和改善福利待遇,切實解決村民的生產生活出路,真正解除他們的后顧之憂。
(三)為確保被征地農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我區按規定落實被征地農民基本養老保險、養老補助,并想盡辦法,引導興辦鄉鎮企業,進行就業培訓,組織和引導農民進廠打工,鼓勵和支持被征地村民開展復耕種養,力所能及地發展第三產業。
2019年4月22日